应对危机更需统计真实
统计中的弄虚作假行为,素为社会各界所关注。针对这一违法行为,2008年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统计法修订草案,进一步完善了预防和惩处统计弄虚作假违法行为的法律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靠。
岁末,反映全国及各级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各类统计数据,正在加紧汇总之中。当此之际,有必要郑重提醒,2008年的统计数据,掺不得半点水分,一定是经得起反复审核的“干货”。
2008年对于中国来说,是如此特殊。这一年,我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经受了改革开放30年来从未遇到过的严峻考验。雨雪冰冻低温灾害、物价上涨过快、5·12大地震、全球金融危机影响逐渐加剧,等等,突如其来的考验一个接着一个。面对如此复杂的局势,中国的意志与力量,一次又一次令世界震撼。这个史诗般的年份,只有翔实、准确的统计数据才能与之相匹配。只有用无欺的数据,真实地反映出2008年宏观调控的轨迹,才能为2009年的宏观调控留下一部在统计学意义上诚实无欺的信史,为2009年的社会经济发展留下坚实的科学决策依据。任何弄虚作假的行为,都是对这个非凡年份的亵渎,对人民的蔑视。
严格依法统计,确保数据来之有据、据之可查、查之可信。自1983年统计法颁布实施以来,党和政府对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就一直是这样要求的。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的家业大了,底子厚了,经济成分复杂了,各类经济活动增多了,社会阶层丰富了,人口流动规模日益增大,这确实也给做好统计工作,获得真实准确的统计数据增添了难度。
这就需要我们更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按照统计法的规定,深入细致地做好统计工作。但是,经验表明,统计数据之所以出问题,主要原因正是出在一些人,尤其是少数地方党政负责人的主观意志上。几年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检查统计法实施情况时发现,统计中存在严重的作假现象,“一些地方领导干部随意修改统计数据”。执法检查报告还特地举例说:“西南地区某镇2004年上半年为了实现‘双过半’目标,镇领导授意镇综合统计人员将某企业300万元产值数据后加个0,变成3000万元。”据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介绍,“从近年来全国统计执法检查的情况看,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违法行为约占全部统计违法行为的60%。”
有分析指出,一些地方过于看重经济增长指标,并作为评价考核主要领导干部的重要标准之一甚至推行“末位淘汰”,少数干部在考核压力下开始作假。
凭心而论,我们的多数干部并不想因为在统计数据上作假而被群众在后面戳脊梁骨。但是迫于压力,也不得不跟着弄虚作假。
2008年更应注意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面对2009年尚存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外部形势,做出正确的决策非常重要,而决策的重要依据之一是统计数据的准确和对其全面、科学的分析,如果统计数字失真,带来的后患无穷。“失实的信息比没有信息更有害”,它会导致决策者作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在迎战全球金融危机之年,2009年的宏观调控的判断和决策决不能建立在失真的统计之上。
(摘自2008年第52期《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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