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废止4万余份“红头文件”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6日 003版)
本报讯 (记者肖树臣)河南省政府于2008年上半年开始的全省县(市)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业已近尾声,共清理文件675033件。对其中现行有效的97504件规范性文件,经清理保留46236件,废止45777件,决定修改5491件。
据该省法制办有关人士介绍,为切实纠正和防止规范性文件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文件之间相互矛盾的现象,从2008年5月开始,对全省18个省辖市政府及其部门、158个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2007年12月31日前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各地决定废止或者修改的规范性文件,与目前形势和任务要求相比已经明显过时的占绝大多数,还有一些文件是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不相适应的,存在影响环境和资源保护、影响节能减排内容,一些含有“零地价”、“零执法”、“挂牌保护”内容和地方保护、行业保护以及超国民待遇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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