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安排汶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6日 001版)
据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央财政共安排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汶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49.25万人。
2008年8月底临时生活救助政策执行到期后,考虑到汶川地震灾区群众损失程度深,生活困难大,恢复重建时间长,中央财政继续对四川、甘肃、陕西三个地震重灾省困难群众给予3个月后续生活救助。

据新华社北京1月5日电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中央财政共安排四川、甘肃、陕西三省汶川地震灾区后续生活救助资金25亿元,共救助受灾困难群众349.25万人。
2008年8月底临时生活救助政策执行到期后,考虑到汶川地震灾区群众损失程度深,生活困难大,恢复重建时间长,中央财政继续对四川、甘肃、陕西三个地震重灾省困难群众给予3个月后续生活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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