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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9年01月06日 星期一

专家参与协商 开展要约行动 依法监督保障

沈阳市总多策破解集体合同工作“四难”

目前集体合同签约率达88.9%,履约率达85%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6日 001版)

本报讯 (记者顾威)针对一些企业工会在开展集体合同工作时存在的“不会谈、不敢谈”,一些企业存在的“签约率低、履约率低”等“四难”现象,辽宁省沈阳市总工会通过采取组织专家团参与协商谈判、开展要约行动和依法监督保障等系列举措,使这一问题迎刃而解。

集体合同制度是维护职工经济权益的重要手段,然而,沈阳市总工会2006年的一项调查却反映出其中尴尬:集体合同签约率只有18%,而履约情况也是“纸上谈兵”,同时一些企业基层工会还存在不会谈、不敢谈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沈阳市总从2006年9月开始,首先开展了由市委领导、工会全力参与的组建工会“三大战役”,同时明确规定,签订集体合同工作与建会同步进行。

在工会大量组建的基础上,该市工会运用社会资源,组织专家团参与协商谈判。2006年11月,沈阳市、区县(市)总工会成立了由226位律师、工会干部组成的集体合同专家团,总团长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鞠秀礼担任,此举有效改变了劳资力量不对等、职工代表不会谈、不敢谈问题。

2007年8月1日,该市又以政府令形式出台《沈阳市集体合同规定》,对拒绝协商要求、未如实提供与签订集体合同有关资料、故意拖延签订集体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集体合同义务的法人及法定代表人,规定了明确的罚则。

2008年6月,沈阳市委、市政府又以“两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对全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调研检查的意见》,市委组成5个调研组对全市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在此基础上,沈阳市总还将每年4月定为“协商月”,由工会向企业行政方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对职工关心的重大事项进行共商共决。在去年的“协商月”中,工会向企业发出协商要约书6000份,有5279户企业签订了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在保证集体合同履约方面,该市建立依法监督保障机制,市总经与市中级法院协商,在所属13个区县(市)法院民事审判庭中,设立了职工维权合议庭,51位工会干部担任了职工陪审员。半年时间,职工陪审员已参与重大劳动争议案件陪审81起,处理案件55件。沈阳各级工会还与劳动保障部门连续3年对企业集体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向企业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1013份,向劳动行政部门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122份。

去年6月,市总工会向沃尔玛沈阳公司发出集体协商要约后,该公司未及时应约。工会依法向其总公司发出律师函。2008年7月14日,市总工会委派4位专家指导员参与集体协商,最终该公司签订了集体合同。据统计,目前沈阳市集体合同签约率已达88.9%,履约率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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