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娱乐

工人日报 2009年01月03日 星期一

河南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长期停产的乡镇集体企业职工将被纳入养老保险范围

《工人日报》(2009年01月03日 002版)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 通讯员 李承锦 王灿)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与省财政厅日前联合下发通知,2009年河南省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同时要把长期停产、半停产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通知规定,2009年在公益性岗位就业满3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延长其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他人员可延长1年。

对失业人员,最重要的就是保障他们拿到失业保险金,今后,将加大省、市级基金调剂力度和同级财政补贴数额,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者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金。安排职工培训减少裁员的企业,可以拿到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连续两年未裁员或3年内累计申领失业保险金人员不超过职工总数5%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安排职工培训减少裁员的,还可以申请另一部分培训补贴。

针对当前部分企业开工不足、下岗失业人员增多、农民工返乡人员增加等实际情况,河南省把加强培训作为缓解就业压力、储备技能人才的重要措施。对失业人员参加职业培训,该省将适当提高职业培训补贴标准。

对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2009年暂不统一提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比例,可由本人按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200%范围内选择缴费基数比例。

同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金结余规模较大的统筹地区,可在2009年内一次性适当降低一定时期的缴费率,减轻困难企业和参保人员缴费负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可根据困难企业申请,暂按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情况下浮一档或两档: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据了解,原城镇集体企业参加养老保险问题,这次也有望解决。河南省将把长期停产、半停产的原城镇集体企业职工,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允许未参保的城镇集体企业及其职工(含已达到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以及已参保城镇企业中的漏报人员,通过补缴欠费和利息,免收滞纳金,纳入基本养老保险。

关于中工网 | 版权声明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84151598 | 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举报电话:010-84151598
Copyright © 2008-2026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