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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29日 星期一

收费越低,服务越差;服务越差,越收不到物业费

郑州物业走进“怪圈”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29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肖树臣)“公司数量增加快,但服务质量提升慢”,这一现状使郑州市物业逐渐走进“怪圈”:收费越低、服务越差;服务越差,越收不到物业费,进而影响了整个物业管理行业的水平提升。

一份来自河南郑州市房管局的最新统计显示,郑州市物业公司达665家,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仅有26家,近八成没有资质。

据了解,目前郑州市大部分物业公司的经营模式是:几名保安和几名保洁员就组成了一个物业公司,缺乏专业的物业管理人员,物业公司的从业人员整体水平较低。

每况愈下的服务水平,增加了业主的不满情绪,不少业主以服务不到位为由,拒付管理费,郑州市管理费平均收缴率仅为70%。

面对业主的不满,物业公司也有自己的苦恼。“物业收费标准是郑州市物价局定的,已经十几年没变了。物业费低, 经营保不住本。”在随机调查的10个小区中,有9个物业公司的负责人都这样说。

据郑州市物价局的负责人介绍,郑州市物业费共分五个等级,其中一级收费基准价为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8元,高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1.10元。

“政府指导价一直没变,物业公司的运营成本却不断上升。例如,物业管理企业的人力成本在总支出中的平均比例为60%,不断调高的最低工资标准,导致物业公司的用工成本不断上涨。 ”郑州市房管局副局长李全云说。

另外,由于建管不分,导致物业纠纷难化解。据悉,郑州市有九成的物业公司都是开发商成立的。因此,这些物业公司在处理业主与开发商的纠纷时,不能以相对独立的第三方立场介入,往往出现“无法化解矛盾,甚至还会使矛盾升级”的尴尬局面。

据了解,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可以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重新聘请物业公司。但是郑州市大多数小区都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

如何改变物业公司面临的窘境,“郑州市正准备出台相关的办法,开发商必须通过招投标来聘请物业公司。”李全云说。

“实行‘建管’分离,让业主自由选择‘第三方’作为物业管理公司,能够从某种程度上有效缓解物业纠纷,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 ”郑州市物业协会的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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