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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2月22日 星期一

一老板假冒军官招摇撞骗自食苦果

李鸿光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22日 007版)

一家从事纺织品贸易公司的老板,冒充国家安全部门工作人员和军官的身份招摇撞骗,12月15日被押上了法院的刑事被告席。

现年35岁的丁乐毅是上海一纺织品贸易公司的老板,因公司经营状况不佳,便萌发了诈骗他人钱财的念头。

2007年2月,丁乐毅获悉以前认识的一名曹律师,正在处理涉及上海太平洋酒店开业纠纷事宜,酒店老板遇到麻烦正为该事闹得焦头烂额。丁乐毅便向曹律师虚构能摆平此事,还拿出伪造的某部军官证和国家安全部门的工作证诈唬对方。为了进一步让对方相信自己军官的身份,同年3月的一天,丁乐毅带着警察制服一套,对讲机2只,电警棍一根、手铐一付,仿真枪二把来到酒店,存入酒店保险箱内。还装模作样谎称自己带着仪器,到该大楼总经理办公室测量了一番是否被人安装了窃听器。

在假装检查完毕后,丁乐毅还说现在外面很乱不安全,如果要外出,必须要由他陪伴着。这样,丁乐毅以国安局人员身份住在该酒店里10天,宣称是保护酒店老板和律师开展工作。期间,丁乐毅还用以前买来的假军车车牌,挂在自己的“奥特赛”轿车上,穿上假的警察制服,为酒店老板接人。就这样,丁乐毅进一步获得了被骗者的信任。后来,由于酒店的事情最终没有办妥,丁乐毅在离开酒店时就萌生了骗钱的念头。

丁乐毅开始虚构自己国家安全局的同事有急事需要现金周转,骗得曹律师等人的人民币12万元。同年3月,他还称因帮助“太平洋国际大酒店”管理公司经营权协调时,使得他暴露了身份,可能要被开除,同时还会受到法律追究,需要到北京找一位老领导托关系,退还组织发放的经费,骗取另外一名律师人民币30万元。深信丁乐毅是国安局人员的律师,很快就将人民币30万元打入他的银行账户内。

事后,丁乐毅承认用假的工作证、驾驶证和假军车车牌,开始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后来在为太平洋酒店“帮忙”时派上了用场,使得别人相信他。如果自己不这样说,律师是不会把30万元打给他的。拿到30万元后,丁乐毅说一部分钱用于自己购房的还贷,另一部分用在公司的经营上。

2007年底,受骗的律师对丁乐毅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遂向上海警方报案。

法庭上,丁乐毅为自己的行为给周围人、给国家造成的损害感到非常后悔。希望法院能从轻处罚,使得他能用诚实的方法获得每一分钱赔偿被害人。

当天,上海市静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丁乐毅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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