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共经历了四次人才大流动。每一次的人才大流动都会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冲击。因此,如何拆除人才流动的屏障,实现人才与岗位之间的最佳配置,是全社会必须思考的一个现实问题——
【回首30年·人才流动篇】冲破藩篱:让人才迸发活力
【编者按】改革开放30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的转轨,传统劳动就业领域里的内涵开始刷新,诸多藩篱不断受到冲击,人们禁锢的思想得到解放,市场机制在劳动就业领域的作用日益加强。
劳动就业领域里的种种变革,往往和百姓息息相关。从人才流动、就业方式到职业培训……这些变革就发生在我们每一个人的身边,仿佛昨日。
从今天起,本版推出特稿“回首30年”系列报道,试图通过一个个普通职工命运的转变,揭示劳动就业领域种种变革的深刻意义。
颜三龙现在的身份是高工,拿的薪酬不少于厂领导。对自己未来的发展,颜三龙说了许多许多,抓技改、抓质量……显得信心十足。
过去的颜三龙只不过是个抄抄写写的小职员。对于能取得今天的成绩,颜三龙坦言,他是受益于我国的第一次人才大流动。
如果不是组织需要
到退休都不用考虑换工作
1981年,颜三龙被分配到地方政府办公室工作。从此,抄抄写写的任务全压在了他的身上,且疲于应付。听闻福建省城一家机械厂需要技术人员,颜三龙主动向领导提出调动。
此时,恰逢国务院颁发了《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其文件的开篇就很符合颜三龙的状况:“当前,我国科技队伍的分布和结构很不合理,一些部门和单位科技人员严重不足,而另一些部门和单位却存在科技人员积压或用非所学、用非所长的现象。”
正是这个文件帮助了颜三龙,开明的领导也主动为他做协调工作。调到机械厂后,颜三龙如鱼得水。其中虽然也经历了企业改制、下岗分流等多次波折,但他还是比较稳定地保留了下来。
之所以称颜三龙是幸运的,是因为上世纪80年代起,出于复兴经济的需要,国家正式发文鼓励人才流动。而30年前,人才的安置几近于一个萝卜一个坑:从就业起,如果不是组织需要,直到退休你都不用去思考什么换工作或流动的问题。
这一次的人才大流动给社会带来不小的冲击,禁锢的思想被打开,焕发出无穷的活力。人才流动很快也就成为一种趋势,刺激着人们的传统观念,刺激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之后我国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的人才大流动。
背离父辈的初衷
游走在“体制”大门外
按流动的时段计算,林菁华算是第二次人才大流动中的一员了。她在福建师范大学校办呆了三年后,放弃了整日和文件打交道的生活,走时采用的方法是停薪留职。期间虽然也想把档案转入新单位,但始终无果。现在,她真正没有了“体制内”的任何待遇。
对此,年近不惑的林菁华没有太多的遗憾。如今的她借助当年新加坡客商的资源,自己在福建创建了一家公司。虽然当年放弃人事、户籍档案,不再享受“在编”的待遇,可是她觉得,“体制外”就业给了她施展才华的机会。
不过,在父辈们的眼里,林菁华的“出走”背离了他们的初衷:比如退休了,可以按月领到养老金;再比如,看病能够报销等,而林菁华却主动放弃了这一切。
在经济快速转轨、社会急剧转型的中国,林菁华只不过是这一历史过程中的一个缩影,像这样的“体制外”就业者,如今已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了。
“弃档”现象增多
常常发现自己“丢”了
到了第三次、第四次人才流动时期,“弃档”现象开始增多。要办理出国留学手续了,要办理养老保险了,可不少人却找不到自己的档案,常常发现自己“丢”了。
中国海峡人才市场的一份资料显示,市场委托代理的7万多份档案中,就有1.5万份档案的托管者多年未缴纳人事代理费,属典型的“弃档”,这部分人占该市场所存人事档案的20%。在这些被弃的档案中,存放时间最长的已达10年,一直无人问津,几乎成为“死档”。
在我国现行体制下,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国家强制推行的社会保障政策以及职称评定、各种政审等,在仍需要人事档案的情况下,这20%的人群就成了实实在在的“黑户”。
随着人才流动越来越频繁加速,很多“体制外”劳动者的户籍、档案却很难随着自己流动,基本处于悬空状态。其实,谁都不愿意让自己成为“黑户”,然而现行的人事档案制度看似与社会人事档案需求没有脱节,但在实际运作中还是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成为“体制外”就业者的一个沉重包袱。
“体制外”劳动者为中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贡献了活力。尽管不少地方“体制外”劳动者群体已经超过“体制内”的人数,但是,各级政府对这个日渐壮大群体的管理却普遍薄弱。
多姿多彩时代
企盼流动屏障早日拆除
专家指出,人才流动在某种意义上应是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体制内外有别,不应成为一种长期诟病影响和制约市场规律性的发展。据调查,不少企业认为,当前“人才档案、劳动关系、社会保障”等,是政府在制定人才政策时急需为他们解决的问题。
对于流动人才,我国出台了许多相应的对策。随着大学生就业分配制度的改革,不少地方逐渐取消了大学生在省及省会以下城市就业的户口限制,促进了城市人才市场的活跃。但在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户口问题仍是“体制外”人才难以逾越的一道坎儿。
创造良好的环境,让人才脱颖而出,如今已经成为共识。私营企业比较发达的省份,都主动地把流动人才当成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今年,福建省出台六项农民工市民待遇政策,其中就规定,农民工在同一城市或城镇连续居住并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满五年,与企事业单位依法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实际在企事业单位工作已满三年,可以在城市落户。
在多姿多彩的时代,拆除人才流动的屏障,最大限度地激活每个人的创造力,实现人力资源和岗位之间的最佳配置,是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必须回答的一个现实问题。这个问题将伴随挑战向着我们一路走来,只有面对。
【延伸阅读】四次人才大流动回顾
第一次人才大流动,发生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科技人员合理流动的若干规定》。但当时的文件有着严格限定,人才流动必须“正向”,即从国企流向集体企业、从大城市流向中小城市、从内地流向边疆。1983年3月,全国第一家人才流动服务机构——沈阳人才公司诞生,市场配置人才的雏形悄然形成。
第二次人才大流动,发生在1988年至1989年,背景是经济空前活跃。当时中央鼓励知识分子从体制内到体制外流动,可以辞职、兼职、停薪留职、创办和领办乡镇企业,同时也支持三资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于是,百万大军下广东,赴苏南,一时蔚为壮观。“下海”这个词儿就在那时开始出现。随着三资企业、乡镇企业涌现,为保证这些不具备管理档案权限企业能够用人,各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开始有了挂靠档案的业务。
第三次人才大流动,来势汹涌。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后,经济空前活跃,人才流动也空前活跃。仅1992年7月一个月,《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等10多家报纸刊登重金招聘人才的广告就达到185个。
促生第四次人才大流动的成因,是国企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户籍制度改革等,同时,跨国公司大量空降及迅速本土化带来的人才流动,也形成了一个质的变化。这种流动带来了国际性的人才价格、理念以及国际性的评价标准,这也影响着中国人才配置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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