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推出扩大内需七举措
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将获优先重点保障
《工人日报》(2008年12月02日 004版)
本报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董沛)为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大决策,国土资源部近日下发《关于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的通知》,推出七项重要举措。
这七项举措主要包括: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纳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在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优先安排用地,重点予以保障;积极做好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预审服务,优先保证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用地;对纳入新增中央投资计划的城镇廉租住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要加快供地,尽快落到地块,进一步降低商业性矿产勘查风险,引导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各类建设项目必须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对违反规划计划、未批先用、征地补偿安置和补充耕地不到位、违规操作的,要及时制止、坚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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