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出台《意见》强化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每季度第一次常务会议前先上法律课
本报讯(记者肖树臣 通讯员李承锦)11月24日,郑州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若干意见》,对官员认真学法,进行了详细规定。今后,各市县政府每季度第一次常务会议前,官员们要先上30分钟法律课。据了解,该《意见》是郑州市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并结合郑州市的实际情况而研究出台的。该《意见》对有力提高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切实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水平,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全面规范行政执法,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都做了详细的规定。《意见》中明确规定,市县政府每季度第一次常务会议,会前都要安排一次法律知识学习,时间在30分钟以内。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年度学习不少于10个课时。这些课时之外,还要定期办讲座。每半年,组织县处级干部、县(市、区)科级干部听一次法制讲座。
如果是进与执法有关的部门,还要专门加考法律知识。考试“重点”也规定好了,就是依法行政基本知识、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知识。
要提拔哪个公务员,得先看看他以前依法行政情况怎么样。必要时要考试,科目就是法律,成绩好坏将作为年度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哪个部门、哪些人有资格执法,每隔5年要清理一次,然后由政府公布。不在公布名单里的,不能执法。经费自收自支的、不是全靠财政拿钱过日子的部门,不能执法。如果还有执法部门在跟企业联合,一起搞点创收项目,2008年年底前一律要停。另外,严格禁止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和组织接受任何性质的捐赠、捐助和赞助。严格控制行政机关成立的各类领导小组或办公室,对确需成立的,报经市、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建立定期清理制度。
领导干部学法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张伟杰)
近来,不少地方都在实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举措,有的地方还开展了领导干部法律考试的活动。
11月23日,230多名浙江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副厅级以上领导干部在浙江省省委党校参加了闭卷法律考试,接受对领导干部学法成果的检验。这次闭卷考试有约80道考试题目,内容涉及包括宪法、公务员法、行政法、刑法和廉政建设等与依法行政、预防职务犯罪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还有涉及物权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
第一次参加这样考试的浙江省纪委副秘书长李洁认为:“这次所考的,大多是领导干部在平时工作生活实际中要用到的。要求老百姓学好法、用好法,领导干部应先做好示范表率。这种考试形式很好,可以促进领导干部更好地依法行政,更好地执政为民。”
浙江省司法厅新闻发言人说,这在浙江是第一次。
11月15日,甘肃省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基地在省委党校挂牌成立。该基地将成为甘肃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培养和提高干部法律素质的重要阵地和重要渠道。
当日,甘肃省1700多名地厅级领导干部还参加了法律知识考试,各市州也在同一时间组织了集中考试。
甘肃省的这次考试,试题突出对参考人员法治观念、依法处理和解决问题等能力的考察。考试成绩除存档外,还将抄送同级人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考核的依据之一。
另外,今年10月底至11月初,湖南也对干部学法进行了抽考。参考人员包括该省的厅级干部。
类似的事情,在全国还有很多。这些现象的背后,是不少地方政府为了提高行政执法者执法水平,建设法治政府的努力。
要依法行政,必须行政者知法。简单地说,就是“要做官,先懂法”。
其中的道理很简单,如果连作为依法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的领导者都不懂法,那依法行政一定是无源之水。
曾经有一位地市级领导,在其“大胆改革”的过程中提出:只要法律没有禁止的,政府就可以做。
乍一听,这一说法似乎挺在理,“不违法不就是合法吗?”但事实上,这一说法大错特错。在行政权力行使过程中,不违法并不意味着合法。
我国依法行政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合法行政”,即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法无授权即禁止”。
那位官员的“法律没有禁止就可以做”的说法正好与我国依法行政理念背道而驰。
连起码的依法行政是什么含义都没有弄清楚,这样的人能够依法行政吗?
因此,各地推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甚至用法考官员的举措,无疑是依法行政推进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让各级官员通过培训,了解和掌握行政法、刑法、民法等的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定,从而懂得在涉及各个领域法律关系时,该如何行使手中的权力。
有人说,让官员学法,是形式主义。官员们连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忙不完,哪有心思好好学习法律。还发出疑问:难道懂法就能依法行政吗?
而我们要问的却是:官员如果不懂法还能依法行政吗?答案一定是否定的。
当然,学法还要用法,才能真正依法行政;学法还应该学那些与自己的职责相关的法律,从而能学以致用,否则,无的放矢地什么法律都学,无法与实践相联系,依法行政的目的还是会落空。
但无论如何,让越来越多的官员学法懂法,对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绝对不是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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