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速递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27日 002版)
济宁:创建和谐企业有目标
本报讯(记者孙覆海 通讯员常伟刚 赵庆国)日前,在山东省济宁市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上,济宁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刘明远代表市职工维权领导小组与各县市区职工维权领导小组负责人签订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作目标责任书》,对完不成创建工作目标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
济宁市总工会负责人介绍,该市将实施“一票否决”、命名表彰、定期复查等制度,协调有关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激励企业踊跃参与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活动。以推进行业性、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为突破口,通过条块结合、上级工会代表下级工会等方式,扩大非公有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同时,继续叫响“劳模企业家带头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充分发挥劳模企业家在创建中的带动和辐射作用。
南通:无参保农民工获工伤救助
本报讯(记者鲍冬和 通讯员袁瑜佳)近日,在江苏省南通市从事装潢装修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李进,拿到了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先行支付的工伤救助金1万多元,成为该市首位获得工伤救助的农民工。
李进原是一名装修工人,去年10月,他在现场作业时,不慎伤到左眼。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由该单位支付所有的工伤待遇。但该单位逃避法律责任,采取变更公司名称、股东甚至撤离营业场所等做法,致使李进至今未能得到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任何赔偿。
据介绍,给李进送来福音的是南通市工会、劳动保障、财政等6部门于去年8月联合出台的《南通市市区农民工工伤救助试行办法》,办法对未参保的农民工,发生六级以上工伤事故的,在用人单位拒绝或恶意拖延承担工伤责任时,可先由工伤保险储备金垫付其伤残待遇,再由政府部门全力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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