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职工的要求得到适时充分表达,才能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和协调的有效性,也只有通过一定的渠道了解职工的利益要求,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
【观点前沿】试论职工利益表达机制
利益表达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和首要问题。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逐步完善,职工利益表达渠道不断扩展,数量日益增多,除原有的人民代表大会、政治协商会议、职工代表大会、大众传播媒介、信访等渠道外,还有党政工联席会议、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厂务公开等新创立的渠道,有的地方还设立有市长热线、工会维权热线等,对于广开言路、及时反映职工诉求、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这些渠道尚不足以满足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复杂化、职工利益多元化的表达需要,一是现有的渠道数量偏少,而且渠道窄、效率低;二是现有的渠道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一些职工民主法制意识不强,不懂也不会利用这些合法的渠道;三是现有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各种因素的干扰,特别是一些人为因素的障碍,阻塞了表达渠道,使职工的诉求得不到畅通表达。因此就产生了两方面问题,一方面,由于职工不能通过合法的途径表达诉求,就可能通过非正常渠道去表达,影响生产工作秩序,妨害社会和谐稳定。另一方面,职工诉求得不到正常表达,党和政府以及有关部门不能及时了解职工的意愿和诉求,难以科学准确地作出体现职工意志的决策,不能及时实施符合职工利益的措施,不能适时地去解决职工的问题。
所以,只有让职工的要求得到适时充分表达,才能做到决策的科学化和协调的有效性,也只有通过一定的渠道了解职工的利益要求,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矛盾。
畅通职工诉求渠道,完善职工利益表达机制,是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任务。工会应当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职工利益表达机制,真正建立公平、开放、多角度的利益表达渠道,为职工利益表达提供制度化的表达平台。
第一,推动建立法治化的利益表达制度。为了保证职工利益表达能够有序地进行,需要建立完善的利益表达制度。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为公民的利益表达提供了根本保证,但规范利益表达行为、通畅利益表达渠道的具体制度还有待完善。工会应大力推动并积极参与职工利益表达的立法,明确职工利益表达的组织形式、权利和义务、准则和程序等多方面的内容,以法律的形式强化利益表达的各项制度,把职工利益表达纳入制度化的轨道,用法律制度保证职工利益表达权利的神圣不可侵犯。
第二,充分发挥现有利益表达渠道的作用。要对职工群众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群众法律意识,使职工了解有哪些合法的表达渠道,如何有效地利用这些表达渠道,引导职工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利益要求,自觉规范自己的表达行为。
第三,不断完善利益表达渠道。一方面,要针对现有表达渠道存在的问题和原因,从实际出发,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充、完善,并清除表达渠道不畅的各种障碍,尽量减少利益表达渠道的中间环节,疏通利益表达渠道,减少利益表达信息在传递过程中的损失;另一方面,要开辟新的表达渠道,要推动有关部门加强职工利益表达渠道建设,包括增加表达渠道的数量、种类。如实行涉及职工利益决策听证制度,建立社会协商对话制度。特别要重视发挥互联网等新媒体的作用,开设“在线投诉”、“工会热线”等栏目。使互联网成为职工利益表达的重要平台。
第四,增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职工代表与工会代表的比例。目前,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的职工代表与工会代表比例偏低,职工声音较弱,诉求得不到充分表达。建议增加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比例,以便在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中能够听到更多更响的职工声音,使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协成为职工利益表达的主渠道。
第五,加强工会建设。工会具有表达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责,是职工利益表达的重要渠道。工会应严格履行职责,增强工会的吸引力、凝聚力,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这样职工的想法、要求才愿意向工会反映。同时,工会要强化自身建设,改变机关化、行政化倾向,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深入到职工中去,了解职工的愿望和要求,并要敢于表达、善于表达,使职工的诉求通过制度化途径传送到有关部门。还要督促有关方面采取积极措施解决职工的诉求,以化解矛盾、减少冲突、维护社会稳定。(作者单位:山西省总工会干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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