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向社会公众敞开立法大门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24日 007版)
据新华社电 (记者吴其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编制2008年-2012年的5年立法规划中,将包括了66个立法规划项目的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网络和各种媒体了解立法项目的详细内容,社会公众还可以将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正常的渠道反映到立法过程中。这是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在编制新的5年立法规划中作出创新立法机制的新举措。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介绍,广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编制工作机构设立了专门收集、整理民意的部门。社会公众可以对已公开的立法规划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也可以提出新的立法项目。在保障立法质量的前提下,立法过程将充分吸收社会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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