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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1月19日 星期一

【一家之言】后奥运时代的全民健身该向何处去?

■ 宋澎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9日 008版)

不久前去某省采访时发现,几年前风靡各地的“健身路径”,大多已锈迹斑驳,原本就不精致的各类器材,功能基本丧失。这种景象,似乎在提醒人们:以大力推行“健身路径”为主要标志的“全民健身初级阶段”已经过去,更加务实、顺应时代发展的阶段性群体工作方针应该尽快出台。

自1996年国家颁布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至今已经12年了。在经历过宣传发动和初步实施阶段之后,这项涉及千万家,惠及亿万人的“计划”,应该为自己下一步的发展制定明确的方向和内容,以适应“后奥运时代”中国群众体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需求。

北京奥运会不仅让中国的竞技体育达到了一个历史性高度,也极大促进了群体工作的开展,在“全民健身与奥运同行”的口号带动下,国内的群体工作掀起了一个新高潮。在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之后,很多人都认为,我们国家体育工作的重点,应该逐渐向群众体育方面倾斜,这不只是体育本质的回归,也是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之后,社会现实的需要。

应该肯定,《全民健身计划纲要》颁布实施12年多以来,中国的群众体育工作有了根本的改变,不仅经常锻炼的人增多了,健身理念更是深入人心。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楚,全民健身的现状与百姓真实需求尚有不小距离,迫切需要进一步推进。

生活在城市中特别是大城市中的中青年人都有这样的体会,不是自己不想健身,而是很难找到合适的健身场所,或健身的各种成本太高——方便、经济的运动场所的匮乏,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群众体育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随着经济的发展,不少城市都修建了外表宏伟、设备现代的体育中心,但这对于改善普通百姓健身条件作用有限。很早之前就看过一项调查,能被一般市民接受的健身场所一定是经济、方便的。受调查者认为,那些一次花费几十上百,往返路途耗时超过40分钟的体育场地,对自己没有意义。因此,全民健身计划今后的重点工作,应该是建设开辟更多经济实用、方便百姓的健身场所。

昨天,随手翻看一本《三联生活周刊》,上面刊登了一位北京市民的来信,反映现在学校的操场越来越小,供青少年活动的场所太少:“奥运会成功举办之后,有人提议举办2014、2018年的足球世界杯,说是可以提高现有体育场的利用率,但我还是希望把有限的财力投入到中小学和社区体育设施的改造上。”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场地和设施就是全民健身的“米”,没有场地,健身基本只能是空想。这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在房地产暴利,汽车数量急剧增加的城市里,有谁愿意把土地无偿划拨给社区,用于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健身场所建设?解决这个问题,单靠体育部门不行,必须制定相应的法律制度从根本上予以保证。

全民健身计划下一步的工作重点,就是大力推进相关立法进程,彻底解决“现有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社区体育设施难以落实”、“青少年娱乐健身时间难以保证”等老大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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