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话题】让艾滋病人平等就业是社会和谐重要标志
□张永琪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1日 07版)
安徽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5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保障艾滋病患者公平就业,保障工作场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及病人依法参加社会医疗保险,使其公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法制日报》)。
很长时间以来,艾滋病患者在就业上一直受到排斥和歧视,谁一旦暴露了病情,谁的就业大门就会被堵死。而安徽省5部门发出的这一通知,犹如一缕春风,吹进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心田,让他们感到了温暖。
保障艾滋病患者的就业权利,是建立在公民平等就业的基础之上。这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在科技高度发展的今天,公民早已知道艾滋病是怎么一回事,尽管一时还不能根治,但却可控可防,若孤立或隔离艾滋病患者,既没有必要,也缺乏科学依据。
艾滋病患者和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是不幸的,痛苦的,他们很需要社会的理解和关爱,任何歧视、冷遇、白眼,都会增加他们精神上的痛苦,进而加重其病情。反之,社会对其一视同仁,在劳动就业上平等对待他们,不仅可以减轻他们精神上的痛苦,而且在其亲友中也会产生很好的效果。
当然,规定是有了,但不能只发一个通知了事,还需要推出配套措施做保障。卫生和劳动保障等部门,应该跟踪服务,并且一跟到底。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所在的单位,应告知员工如何防范艾滋病毒感染,重视做好自身安全健康保护。艾滋病患者或艾滋病病毒携带者也应该多为同事着想,自觉堵死病毒传播的源头,使同事的安全健康不至于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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