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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1月10日 星期一

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名单

(以候选人所在行政区划为序)

《工人日报》(2008年11月10日 007版)

刘广勋,男,汉族,35岁,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2001年5月从事律师执业以来,他为维护职工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2005年7月,商丘市总工会在河南京港律师事务所设立了商丘市职工法律服务中心。几年来,刘广勋律师办理了职工维权案件30余件,最为典型的是:商丘市梁园区双八镇职工王伟工伤致残赔偿案;李佳因工伤致残赔偿案;商丘市梁园区孙付集乡潘刘园村农民工邵向阳工伤致残赔偿案等。
2007年10月至2008年1月,受商丘市总工会委托,为商丘市工会干部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2次,听众400余人,为商丘市民营企业举办《劳动合同法》培训班3次,听众900余人次,极大地推动了《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

柳平,男,汉族,56岁,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1997年起,他先后担任武汉市总、湖北省总法律顾问。2001年参与设立武汉市的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迄今接待来访职工群众达2100余人次,两年内免收、减收困难职工法律服务费逾30万元,被誉为困难职工的“老朋友”。
他追求正义,敢于碰硬克难。5年来,他先后为5名困难职工作无罪辩护成功,2005年为全国劳动模范宋志荣巨额股权转让案维权成功。他善于建言献策,是热情宣传维护广大职工基本权益的“吹鼓手”,先后公开发表并向省市领导机关呈交了《也谈职工代表大会在国有企业改制中的作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中的律师作为》、《关于工会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地位和作用的思考》等多篇专题论文。

丁在元,男,汉族,43岁,湖北松之杰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为职工维权8年,行程30余万里,办案351件;接待来访职工2万余人;为职工挽回直接损失2000余万元。他倾情维权,创办了《中国新农村法律服务网》,专设《职工维权》热线,手机昼夜开通,为3000余名职工提供了义务法律咨询和服务。
“守望公平,呵护弱者”是他的品格。2005年元旦前夕,70多岁的周章为老人哭诉:在北京某制衣厂打工的儿子因车祸死亡,请他去争取补偿。厂方说,死者未经请假被车撞死,与厂里无关。丁在元厉声道:“劳动关系存在,非因工死亡,应当补偿!”厂方支付了安葬费和抚恤金。他曾是2006年度感动松滋十大人物之一,2007年被湖北省司法厅荣记二等功,评为省第四届优秀律师,荣获松滋市首届“五一劳动奖章”。

刘彦,女,汉族,41岁,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律师。
十多年来,她一直致力于职工维权。2004年,某企业进行重组时,2万多名职工对“一刀切”的方案极不满意,她制订的合理的职工分流安置方案,迄今没产生一起劳动争议案件。2005年,刘彦为一名不在上班时间受重伤的职工维权,为该职工争取到了30多万元的赔偿费,她却分文不取,受伤职工的家属跪倒在她面前大呼“恩人”。一名下岗女工的儿子因南孚电池爆炸无钱医治,她自费1万多元用于医疗鉴定、差旅费,最终南孚电池公司赔偿近15万元。
她曾获“湖南省十佳律师”、长沙市“三八红旗手”、“全国优秀律师”、“爱心大使”、“湖南首届慈善奖”、“湖南省保护未成年人十大杰出公民”、 “湖南省直‘维稳’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王振莲,女,汉族,62岁,广东易春秋律师事务所律师。
无论在职还是退休,她心里都装着职工,时刻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奔走呐喊、提供力所能及的法律援助。她通过省人大会议这个平台,为劳动者的权益鼓与呼。她曾先后提出过诸如“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兑现问题”、“外来工的工伤补偿”、“加大养老保险的征收力度”、“特困职工的生活保障纳入民政救济范围”等建议。退休后,她把精力都放在法律援助工作上,近年来,她经办的法律援助案占其本人办理案件的95%以上。2005年7月至今,她办理496起职工法律援助案件,为劳动者追回经济利益297.04万元。
她曾获得“先进生产(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全国工会优秀法律工作者”、“全国先进女职工工作者”等30多个荣誉称号。

肖胜方,男,汉族,38岁,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参与编写劳动法维权专著近10册;代理劳资案件600余件,其中为困难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数十件。他具有勤于钻研、不轻言放弃的敬业精神,使许多群体性、疑难复杂性案件迎刃而解,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他积极参与劳动立法工作,站在维护劳动者权益的立场,共向立法机关提交近7万字的书面修改意见。
“不求轰轰烈烈,但求把每件事做到最好”,这是肖胜方赢得当事人信任的品质渊源。执业十年来,他从未有过真正的休息日,他带病为社会各界讲授劳动法律课程近200场,受众近2万人;接受媒体采访劳资热点问题百余次,免费接受群众电话或现场咨询上万人次,为维护职工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秦涛,女,汉族,39岁,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自2005年秦涛被广西南宁市总工会聘请为职工维权律师团律师以来,她致力于把法律援助工作和职工维权工作结合起来,深入探索职工维权的新模式、新路子。近年来,她共接待了职工、农民工维权方面的法律咨询1710件次,参与了138件难度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她承办了47件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为7000多名农民工追讨回拖欠的工资2838万元。
她参与了《南宁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实施意见》、《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意见》和《南宁市加强职工社会化维权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她长期担任南宁电视台“你我十频道”、“法制方圆”、“关注”等栏目的访谈嘉宾,宣传法律。

覃柳芳,女,汉族,35岁,广西正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为广西柳州市总工会、广西职工律师团特聘的律师,她说:“为广大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对我来说是回报工人、回报社会的一个机会。”2005年以来,覃柳芳先后义务进社区40次,进企业500多次,免费为群众和企业职工讲授《劳动法》、《工会法》、《公司法》,培训职工上万名。在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中心值班136天,先后接待来访咨询案件3274件,涉及职工上万人次;受理劳动纠纷案件187件,涉及职工人数计382人,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500多万元。
她把为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放在首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事无巨细,亲历亲为,认真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她的事迹先后被工人日报、广西工人报、柳州日报、柳州电视台等媒体报道。

张红伟,男,汉族,29岁,海南省总工会公职律师。
他忠于宪法和法律,扎根工会,依法维护工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他参与制订《海南省实施工会法若干规定》、《海南省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条例》等近40部涉及职工权益的法规规章。组织举办各类法律宣传活动20余次,为近30家基层工会宣讲《劳动合同法》。接待职工信访320多件次,为2000多名职工提供法律咨询。
2007年至今,他依法收回省总工会招待所的承包经营权,每年为工会增收近30万元;为海口市总工会追回价值近千万元的资产;成功追回8所海员俱乐部被拖欠的38万元合作款;规范了海南省工人疗养院的对外合同,避免了价值200多万元的资产流失;代理海南工疗房地产开发中心合同纠纷诉讼,确保了近千万元工会资产的安全。

吴华,女,汉族,41岁,海南海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她认真履行法律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扶弱助困,心系职工,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她办理的海南农业机械公司上百名职工集资建房案、海南民贸集团公司69位职工集资案等重大讨薪案件,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影响。
2007年至今,她办理了海南美兰机场旅行社有限公司22位职工争取劳保案,杨立忠等6位职工被辞退补偿案,陈巽等3位职工被辞退补偿案,屯昌县乡镇企业橡胶厂11位工人争取劳保案,屯昌县陶瓷厂309位职工社会保险及补偿案,代理打工妹吴珍与某金行劳动赔偿案,均取得胜诉、调解结案等良好的效果,深得职工赞扬。她还担任海南省人民医院劳动关系专项律师,指导医院依法处理劳动关系,注意保护职工利益。

刘兴科,男,汉族,39岁,重庆石松律师事务所律师、永川区总工会法律服务中心副主任。
“对律师而言,案件无大小,均须认真;对当事人而言,金额无多少,都是权益”。从业15年来,他崇尚法律、忠于事实、同情弱小,和广大的职工保持着深厚的感情,特别是对农民工维权,他可谓殚精竭虑、舍生忘死。在维权的历程里,他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刚直不阿、兢兢业业,尝尽了各种酸甜苦辣喜怒哀乐。
正是他对工作的无怨无悔,受到职工们的感激和爱戴,并先后受到重庆市总工会、重庆市司法局、永川区政协、永川区总工会、永川区司法局等上级领导机关的表彰奖励。面对荣誉,他总是谦虚地说:“荣誉是对过去的,未来的路还很长,还是要脚踏实地的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情来”。

朱明,男,汉族,46岁,重庆璧山县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他执著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扶弱助困。近3年来,成功办理职工维权案件300多件,群众满意率达100%。在代理张远云工伤赔偿案和璧山县制衣公司190多名职工的维权案件中,他锲而不舍,直到职工权益得以维护。
8年来,他倾心法律援助事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活动,为职工、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法律讲座30余场次。在他的领导下县法律援助中心连续5年被授予县级“青年文明号”;2007年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集体;2008年被司法部评为法律援助先进集体。他曾于2004年被重庆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法律援助先进个人;2007年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检查活动先进个人。

徐兰芳,女,汉族,39岁,四川力发律师事务所律师、广元市总工会律师团首席律师。
“万一地震把火车埋了,你们就到火车上来找我!”这是今年6月她赶赴山西临石为工亡的受灾矿工家属紧急维权时,在火车上给家人发的短信。2002年以来,她成功处理了19起全国范围内的异地维权案件,取得赔偿金500余万元。面对威胁、报复和地方保护,她大义凛然,以法律为武器,一次次让资方低头认法。有一次,为了摆脱纠缠,她带着赔偿款反向行车200多公里才甩掉“尾巴”。
7年来,她个人接待来访求助职工300多人次,都视情况作了理性维权疏导工作。曾获得省、市授予的“优秀律师”、“社会服务先进个人”、农工党“优秀党员”、“涉法信访群众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李启军,男,汉族,42岁,四川汇丰韬律师事务所律师。
为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他向相关部门提出了许多维护职工权益的好建议,因此被成都市人民政府聘为“重大行政决策咨询专家”。在为成都市文化宫整体迁建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中,他为成都市总工会挽回和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2亿元。为数十起涉及数千职工切身利益的案件提供了法律服务,为农民工张某提供法律援助,被新华网评为“全国十大案件”,被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评为2007年“全国百件法律援助优秀案件”。
他积极投入抗震救灾,帮助受灾职工解决生产、生活困难,成都市司法局表彰他为“抗震救灾优秀共产党员”,《人民日报》报道了他的事迹。他积极参与立法活动,发挥了律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独特作用。

王骥,男,汉族,40岁,贵州慧原律师事务所律师。
2004年以来,他代理了大量国有企业职工安置案件,在社会上产生较大影响。如2004年在省高院执行贵阳腾龙大酒店欠款纠纷案件中,为630名职工争取到安置款1980万元,并使他们找到接收单位;2005年在省高院执行贵阳工贸中心欠款纠纷案件中,为291名职工争取到安置款495.5万元,并将该中心职工全部转到贵阳百货贸易大厦安置。2006年在省高院执行贵阳百货大楼(集团)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中,为2470名职工及“小债权人”争取到安置款1.96亿元,促成要求工作的500名职工都得到安置。
2006年~2007年,某公司未经职工同意将104名职工住房抵押给债权人,他代理职工诉讼,帮助职工解除抵押。2008年,他代理的某公司欠款一案,1925名职工的安置款也已初步落实。

曹宽义,男,汉族,45岁,贵州贵阳黔文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时刻把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尤其注重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从1996年开始执业并承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案件,勤勉敬业、认真踏实。近几年来,他承办的维护职工权益案件涉及工伤保险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工资纠纷、终止或解除及变更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他免费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百余人次。
他办理的职工维权案近百起,如王某某等12位农民工追索工资纠纷案、蔡某某等6位环卫工人追索工资及经济补偿纠纷案、何某某等4人社会保险纠纷案、何某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案等。

熊斌,男,汉族,39岁,云南刘胡乐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扶弱助困,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他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中作出贡献;在国企改制过程中,他督促企业与职工签订集体合同,建立维护职工权益的长效机制,促进国企改制平稳顺利进行;他力促外商企业建立工会,为维护职工权益的方针政策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他不惧困难、不畏压力、不计酬劳,积极参与维护职工权益法制宣传。
多年来,他带领全所律师办理了大量职工维权案件,为特困职工提供无偿法律咨询1000多次,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97件,其中,他亲自办理法律援助案件90多件,共补贴办案费用10多万元,免除代理费用50余万元。

郎春,男,汉族,29岁,昆明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他热爱法律援助工作,始终牢记党和人民的要求,以献爱心、做奉献为准则,在工作中积极主动做好职工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办实事、办好事。几年来,他提供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代拟法律文书500余份;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151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近300万元。
他积极宣传法律知识,创建“郎律师—为您服务”法律咨询论坛,进行网上免费法律咨询。他编写《法律援助在身边案例集》和《法律咨询500问》两本普法小册子,进行职工法制教育。他曾获“昆明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昆明市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五年创建活动先进个人、“云南省十佳青年律师”等荣誉称号。

白书宝,男,汉族,37岁,陕西弘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业12年来,他办理了200多起典型具有重大影响的职工维权案件,累计为职工争取到500余万元的赔偿,其中对80多起实施法律援助,律师费少收入达20万元。仅2008年前8个月,他办理的职工维权案件就有20起。他多次受邀座客电台、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解答劳动法律知识。
2004年~2005年,引起全国轰动的陕西省洛南县陈耳金矿农民工尘肺职业病一案,上告无门。在他的努力下,此案件得以顺利判决执行,维护了稳定大局。陕西农民工鲁某在外省私营铁矿上班时遭受工伤。矿方误导鲁某签下3000元私了协议,鲁某还未回到家中伤情加重再次入院,但矿方以已经了结为由不再负责。经他严辞交涉,矿方迫于压力同意负责继续治疗,直至鲁某最终康复并获赔偿。

张学军,男,汉族,48岁,甘肃勇盛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置身法律援助工作,热心为农民工答疑解惑,无偿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共接听咨询电话356个,涉及人数201人,办理90起案件,涉及金额60余万元,为农民工挽回重大损失。2004年,甘肃榆中县高崖村农民工陈建荣,在兰州城关区拱星墩某建筑工地打工,其肩扛钢管接触到建筑物上方的高压线,不慎被电击身亡,其妻带一个不满3岁的女孩四处奔走。他代理这起案件,经过多方努力,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为受害人家属争得了10万元的经济赔偿。
2007年,张学军代理农民工宋金玉的死亡案件,仅10天时间就促成事故的圆满解决,死者家属获得10万余元的赔偿。家属执意要酬谢张学军1000元,张学军婉言谢绝,家属赠送“农民工权益的保护神”称誉。

马生海,男,回族,45岁,青海松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6年来,只要是烈军属、困难职工和弱势群体的案子,无论案子多小,是否收费,他都优先受理。为了更充分地为群众特别是机动车驾驶员提供有关交通方面的法律帮助,马生海积极和青海交通音乐台联系,从2005年开始,利用每周六休息时间,到直播间热线解答各种涉法问题。截至2008年8月,接受听众法律咨询1600人次,解答各种法律问题2000多次。
2008年4月,他积极争取,经过西宁市总工会和司法局的考核,他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派10名律师,组建了西宁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他积极与西宁市总工会协调,制订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和职责,每周派一名律师到总工会值班,解答职工的法律咨询。

黄建农,男,汉族,41岁,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塞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责任,凡是群众打不起官司的,他都能主动、积极进行法律援助,并自己贴钱为贫困、弱势群体办事。近两年,他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就达60多件,义务接受法律咨询3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减、免收代理费16万多元。2006年,办结了一批在全自治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法律援助案件,受到了上级领导和司法部门的好评。
他带领的律师事务所2005年~2007年在惠农区行风政风评议中连续三年名列前茅,曾多次被惠农区司法局和政法委等单位评为先进集体、人民满意政法单位、诚信自律单位等荣誉称号,他先后被石嘴山日报、法制日报、宁夏法制杂志等多家报刊进行了报道。

刘唯苇,女,汉族,38岁,宁夏中卫市宝中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1991年从业以来,她始终注重于为弱势群体伸张正义。2003年~2005年,她代理中卫明珠商厦有限责任公司55名职工的维权案件,历时近两年,经她多次沟通、协调,使企业与职工达成了和解协议,解决了职工社会保险金40余万元,支付职工身份置换金51万元,为39名职工恢复了劳动关系,平息了长达两年的职工上访事件。近几年,她为20余起工伤职工的赔偿纠纷奔走于企业、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最终解决了职工的后顾之忧。
她通过调解、仲裁、诉讼、复议等方式办理职工维权案件200多起,其中集体争议或改制案件20多起。在为职工维权的同时,她注重职工维权的实际效果,时常运用调解在先的方式,积极追求和谐劳动关系这一目标。

王志业,男,汉族,45岁,新疆星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事律师职业18年来,他共办理劳动争议案件180余件。他用3年时间为蒙冤40载的老人沉冤昭雪,曾打赢几乎没有人看好的医疗事故官司,在别人的不解目光中为残疾女工免费代理官司,办理了很多农民工工伤、工资的案件,为农民工讨回了公道。2006年4月,工作了25年的王立德,用人单位没有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当时他是胃癌晚期,将胃切除,丧失了劳动能力,住院医药费无法报销。经王志业代理,用人单位补缴了王立德25年的养老保险费用,并为其办理了病退手续。
他经常在广播电台、报纸、电视台义务解答劳动者关于劳动争议、工伤、社保等关系到劳动者个体切身利益的问题,与新疆多家媒体合作开展送法进社区的活动。

吴波,男,汉族,44岁,新疆新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昌吉州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执业26年来,他常常自掏腰包为弱势群体奔走呐喊;在新疆他第一个组建工会义务律师团,并在本所设立困难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数年如一日致力于困难职工法律援助;他与昌吉广播电台先后开设了“庭州律师楼”、“吴波律师热线”直播栏目,并作为昌吉电视台“法之剑”栏目常年嘉宾。
近4年来,他带领本所律师送法到街头、进社区。仅2007年为全州工会干部授课50多课时,县市巡回讲课7场。先后接待职工咨询1200多人次;受理职工援助案460余件,已办结430余件。因其良好的职业操守和甘于为弱势群体奉献的精神,连续三届被评为新疆优秀律师,曾获昌吉州“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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