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候选人公示名单
(以候选人所在行政区划为序)

时福茂,男,汉族,34岁,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
近年来,他参与办理了300余起维权案件,涉案金额达1000万元。一些案件成为典型维权案例,如山东农民工徐延格诉“肯德基”假劳务派遣案,促使“肯德基”改变了在整个中国的用工方式;为头部受到重创的夏远明行程几百公里调查取证,使伤者重燃生活希望;历时三年,经过50余次艰难的调查、诉讼和执行,为郭增光等68名农民工讨回了工资。
他编写了《如何追讨欠薪》、《中国农民工维权案例精析》等6部书籍。2007年,作为农民工法律援助领域的专家律师,他受邀参加了美国政府举办的“国际访问者计划”。工作站的成绩得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团中央等单位领导的高度评价,被誉为“不收钱的农民工律师”。

王书文,男,汉族,58岁,北京市顺义区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
他始终热心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业,时刻把维护大多数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他用自己所学的法律知识来为群众排忧解难,来为职工撑腰。多年来,他承办的维护职工权益的案件涉及到劳动合同领域的方方面面,包括工伤保险纠纷、社会保险纠纷、工资纠纷、终止或解除及变更劳动合同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他办理了索爱公司与18名职工劳动争议案、北京绿箭公司182名工人讨要工资等600多起案件,涉案人数上千人,涉案金额上千万元,收到当事人锦旗85面。
他用自己26年的实际行动,书写着这样几个大字:忠诚,勇敢,无私。他曾被评为北京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田俊强,男,汉族,37岁,天津滨海新区工会公职律师。
他十几年如一日,踏踏实实地处理着每一个案件,被职工亲切地称为“工人的当家人”。他在工会刊物和网站上开辟了“田律师信箱”、定期为职工“送法上门”,在农民工公寓开办“职工法律服务工作站”,自编了《职工劳动法律知识读本》,发放“维权信息卡”。他累计处理劳动争议900余起,涉及职工10000余人次,涉及标的1000余万元。
他直接参与处理了区内几乎所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劳动争议。在处理争议的同时,他拿出很多精力参与区域立法和执法监督工作。开发区管委会在一些涉及职工利益的区域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起草、制定过程中,特别提出“田俊强一定要参加写作小组。”这是对一名公职律师工作最大的肯定。

王建人,男,汉族,54岁,国浩律师集团(天津)事务所律师。
近几年,他办理了大量的涉及职工权益的各类法律援助案件,其中通过非诉讼方式代理调解结案30余件;通过诉讼及仲裁程序解决了20多件。为陈某因工死亡向某公司索赔案进行非诉讼代理,他通过调查取证,与某公司据理力争,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为死者亲属讨回了20万余元的赔偿款。
他代理某国有改制企业职工股权纠纷案,通过调查了解案件事实、查阅该职工所在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大量文件并结合公司法等多部法律,认为改制企业侵犯了职工的股份权益,他以书面形式出具法律意见书,最后使得该企业理解了关于公司股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确认了职工在公司的股东地位和享有股东的权利。

鲍志军,男,汉族,39岁,河北江正律师事务所律师、永年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2001年开始专职从事职工维权工作,共接待职工法律咨询1800多次,办理职工法律援助案件80余件,以“不畏强权,不畏艰辛,不畏恐吓”的维权精神,被职工们称为“三不怕的工人律师”。
在办理山东农民工赵民起的援助案件中,顶住来自各方的威胁和恐吓,多次找相关人做工作,终于取得了有关证据,使受困的职工得到了合法的赔偿;农民工赵世革因工伤造成下肢瘫痪,情绪偏激常年上访,鲍律师曾三次到距县城几十公里的赵世革家中,耐心细致地做其思想工作,最终使该案走上了理性解决的轨道,拿到了应有的赔偿。2007年,鲍律师被评为首届“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

周晓明,男,汉族,40岁,辽宁国宸律师事务所律师、大连市总工会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2003年,他第一个带领全所律师参与市总开展的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协助西岗区总工会建立第一个区总律师顾问团。他带领所内律师分别担任40余家市属企业工会、大连·信阳(新县)进城务工人员工会联合会、大连机械重工·电子信息产业工会、西岗区7个街道45个社区工会的法律顾问。他成功处理企业职工重大群体性案件及其他职工维权案件2000余起,为职工追回经济补偿7600余万元,其中,农民工集体劳动争议案件110余起,追回经济补偿2300余万元。
他先后举办法律咨询和讲座1000余次,听众1.9万人次。2006年被评为“大连市十佳职工维权律师”、并荣获大连五一奖章,2008年被评为大连市劳动模范。

杨乃茹,女,汉族,55岁,辽宁古塔律师事务所律师,兼锦州市总工会职工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她承办职工维权案件几百件,减免收费40余万元。她为困难职工发放免费服务卡千余张,为困难职工和企业打官司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
几年来她办理了大量为困难职工维权的案件和多起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职工权益被侵害案,多次为人数众多的农民工讨要工资。她还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扶助贫困学生20多名,捐资助学累计数万元。这次汶川地震她又捐出了15500元。她先后出版了4部法律专著,并撰写《职工维权法律问题专题解答》。她被选为辽宁省人大代表、辽宁省女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荣获辽宁省“五一劳动奖章”。

刘立伟,男,汉族,49岁,吉林省总工会法律顾问处公职律师。
他从事职工和工会组织维权工作24年,他爱岗敬业,仗义执言,竭尽全力维护工会组织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数百万元,无偿为职工代理诉讼数百起。如为被毛巾厂非法除名的职工争回了应得的劳保待遇;为蒙冤入狱的民航职工张慧珍、金兆斌夫妇,洗去了多年的不白之冤;为有色冶炼厂职工夺回了被侵占的集体财产;纠正了邮政系统迫使职工改签“劳务合同”变相“工龄归零”的错误做法等案例,深深感动着职工,被职工誉为:“我们工人自己的好律师”。
他积极进取开拓创新,成立了全国工会系统首家公职律师办公室,形成了工会组织自己的维权团队,为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

吴兴涛,男,汉族,57岁,黑龙江省总工会法律部公职律师。
在从事法律工作的20余年里,他兢兢业业,不辱使命,维权工作富有成效。他始终把维权胆略与维权艺术有机结合,以律师的时代风尚和铁肩担道义的情怀,成功辩护和代理诉讼了徐英明等3名职工无罪上诉案、省包装公司房产被拍卖案等一大批有社会影响的维权案。
发扬匡扶正义、扶弱助危的职业精神,辩护、代理近百件职工维权案;在代理危困职工诉讼案件中,他为救助伤者主动捐款,用仁爱之心博得社会广泛赞誉。他每年平均接待300人次职工的来访、来电咨询;每年平均下基层、指导基层工会开展维权工作百余件次。他所负责的单位连续20年被授予全省信访先进单位,自己曾被授予黑龙江省信访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

王秋彦,男,汉族,53岁,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为个人合伙律师事务所的领头人,他始终不忘律师的社会责任,3年来,他办理维护职工权益的案件20余起,涉及职工100余名。2006年某国有纺纱厂改制时,数十名混岗集体职工的社保费只补缴到1999年,对此后的社会保险费,企业以职工未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不予补缴。2008年初,在他的努力下,这些集体职工补缴社会保险费用问题得到解决。
2007年,参加哈尔滨市人大和市总工会组织的执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情况的调研活动,他提出了共同推进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以及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的建议被采纳。他曾被授予哈尔滨市“十佳”律师、黑龙江省优秀律师、司法部优秀律师等称号。

林志祥,男,汉族,51岁,上海市黄浦区总工会公职律师。
18年来,他代理、调解的劳动争议案达550余件。作为上海市职工法律援助中心的成员,他热心为职工服务。2006年5月,黄浦区总工会率先成立了阿林法律工作室,从此,他由个人维权变成了群体维权。到目前工作室已为2500多人提供了法律咨询。他重视化解群体性纠纷,擅长调解解决劳动争议,经他手的劳动争议案,有30%是调解解决的,指导或参与劳动争议调解33起;无偿代理职工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28起。
他注重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着力推动区域企业建立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推进工资集体协商。连续4年来,黄浦区区属企业85%的一线职工工资收入连续两位数增长。2005年,他被评为全国优秀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者。

厉明,男,汉族,45岁,上海四维乐马律师事务所律师。
18年来,他怀着对事业的执著追求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公正的立场,深入细致的作风,精湛娴熟的专业能力,为企业和百姓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以“我在群众眼中,群众在我心中”为座右铭,长期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尤其重视为职工维权。在杨浦区总工会设“厉明律师法律咨询服务处”,为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每年接待300余人次的职工来访。近年来,他办理的闵炳忠交通事故赔偿案、祁雯娟经济补偿争议案等,在社会上较有影响。
他曾获得第十届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上海市劳动模范、上海市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荣获上海市首届“东方大律师”称号。

方美军,男,汉族,43岁,江苏省连云港市总工会公职律师。
20多年来,他致力于职工维权工作,被称为“职工律师”、“民工律师”。5年来,他接待职工法律咨询3680批次,参与仲裁、诉讼代理490多件,涉案人员8200多名。他代理申诉的“少女黄前伤残案”,在一裁两审败诉的情况下,他历时3个月,行程2000多公里,收集证据,最终帮助黄前讨回全部赔偿款。此案被评为江苏十大维权案件,中央电视台作专题报道。
他是江苏工会系统整合社会法律资源建立三级职工法律援助网络的创建者和实践者;他开展的“大篷车”异地维护农民工权益法律援助深受职工欢迎;江苏工人报开设“美军在线”法律咨询栏目。2006年,他获得“全国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入围证书。

闫怀国,男,汉族,58岁,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情系职工,为维护职工权益作出了无私奉献。十余年来,他通过仲裁、调解、协调化解劳动争议案件150多起,为职工追回劳动报酬及工伤待遇等近60万元,说服企业纠正错误开除、辞退职工案件20多起。2005年4月起,江苏昊震翰律师事务所担任淮安市职工法律援助律师团,他被聘任为团长。在他办理的上百起劳动争议案件中,有近三分之一的案件是发生在他任顾问的单位,在国家、集体、职工三者利益发生冲突时,他追求的是公平与正义。顾问团的工作受到市总工会的肯定,职工也深切地感受到昊震翰律师事务所就是他们工会会员的“服务之家”。
他曾两次荣获淮安市十佳律师,被评为淮安市优秀律师、淮安市优秀仲裁员、全国优秀仲裁员。

王小骏,男,汉族,55岁,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公职律师、兼维权帮扶中心负责人。
17年来,他忠于宪法和法律,充分发扬了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风尚,办结了一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疑难案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近几年来,维权帮扶中心运用多种法律手段处理职工投诉1667件,涉及职工6073人次,为职工挽回经济权益4365万元,其中他直接为职工无偿代书、出庭代理案件112件,处理非诉维权案件141件。特别是在维护外来务工人员合法权益上,更是不遗余力,被外来务工人员亲切称为“信得过的工人律师”。
2005年他被省总工会评为维权工作先进个人,他所负责的维权帮扶中心2004年~2007年连续四年被评为全市信访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被全总评为先进帮扶中心。

樊建国,男,45岁,汉族,浙江省绍兴市总工会公职律师。
自1989年从事职工维权工作以来,他凭着心系职工的真诚、匡扶正义的正气和扎实的业务功底,担当职工权益的“代言人”。受理职工信访、诉讼或非诉讼案5300多件,其中,2006年以来办理779件;为职工赢得上千万元经济权益,其中,2006年以来达231万余元。许多案件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他参与起草、修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120多个。
近年来,他着力实施职工维权“三化”工程:实行窗口化信访接待处理,已接处职工信访2811件,办结率达98.7%;构建立体化维权网络,推进县、镇、企业三级工会维权服务网络建设,夯实维权工作基础;健全联动化维权机制,完善工会与有关部门联手维权机制,强化工作合力。

汪芳泉,男,汉族,55岁,安徽省总工会公职律师。
1984年以来一直从事工会依法维权工作,先后无偿为职工和工会组织承办各类案件700多起,涉案职工5万余人,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接待职工来访15万多人次,处理上访案件200多起;参加法律知识讲座授课300多场,听课职工达20多万人;编纂普法书籍及撰写法律论文45万多字。
他成功办理了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维权案件,如合肥公交集团近2000名职工因身份置换而经济补偿金不能到位引发游行示威,罢工怠工,经多次与企业老总面对面谈判,终于追回5000多万元的经济补偿金。因成绩突出,先后被评为全国工会优秀法律工作者,全国工会维护农民工权益工作先进个人,全国职工《劳动法》知识竞赛先进个人,安徽省“四五”普法先进个人。

储洁印,男,汉族,40岁,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一直热心职工维权事业,参加为全省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场咨询会3次;参加安徽省维护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现场咨询会16次;2006年4月至今,通过在合肥市开展法律服务进百社区活动,义务接待职工法律咨询超过600人次。承办了多起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案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
他办理的“协调军地纠纷为建筑工人讨要工资”、“农民工雪天高架施工坠地死亡,法援72小时追回31万”、“引导残疾职工诉讼,成功化解15年疑难信访积案”等典型案例,被新华网、《法制日报》、安徽电视台、《安徽法制报》、《江淮晨报》、《安徽商报》等媒体予以报道。2006年获农工党中央“全国社会服务突出贡献奖”。

涂崇禹,男,汉族,38岁,福建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律师。
作为律师、农民工维权机构负责人和职工维权志愿者,14年来,他一直坚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讲堂、车间、街道、村落等义务为职工、企业和工会700余次宣讲法律常识;免费办理农民工等困难群体的维权案件达190余件,将自己的劳动报酬60万元陆续捐献给社会或用于支持职工维权平台建设。
他的法学理论与司法实务研究论文通过法律出版社、法制出版社出版,他的公益行动与维权事迹曾被法制日报、福建电视台、厦门电视台、厦门日报进行报道。曾获福建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省优秀青年律师、厦门仲裁委先进仲裁员、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工作者、市青企协、青商会优秀会员等称号。

傅继林,男,汉族,55岁,福建力群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事职工权益维护10年来,他坚持每周在职工法律援助站和法律援助中心窗口各接待半天,接受职工的法律咨询。他共接待职工法律咨询近万人次,代理案件200多起,涉及职工1000多人,为职工争得600多万元的经济利益。
他援助的农民工工伤案件,如2007年为连江东湖种畜场143名退休职工讨回被克扣100多万元退休金等20多起职工维权案件,在社会上得到广泛地关注。他积极参与劳动法律法规的立法,许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他恪尽职守,为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多次受到工会组织、法律援助中心的表彰,职工都亲切地称他为“工人的律师”。在首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入围。

王辉明,男,汉族,37岁,江西惟民律师事务所律师。
从业12年来,他累计承办职工维权案件128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为照顾困难职工,共减免律师费用200多万元。他非常注重对职工的法制宣传,参加各类普法公益活动上百次。他个人手机号通过《浔阳晚报》向社会公开,成了名副其实的“职工免费维权热线”,他自费开通“114行业首查法律服务热线”,并自费创办“中华职工维权网”,搭建起与广大职工沟通的平台。他还自费编印6万份《职工维权法律手册》、《农民工法律知识手册》等向职工免费发放。
他被选聘为江西省总工会职工维权志愿团成员,九江市总工会职工维权专家顾问。曾荣获“江西省首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杰出律师”等多项荣誉称号。

杨爱林,男,汉族,39岁,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多次座客电台、电视台等媒体,解答有关职工劳动法律知识,举办劳动法知识讲座,主编《打工者的法律纠纷》,提高职工维权意识,促使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他解决了大量企业改制中最重要、最棘手的职工安置问题。
他顶住巨大压力,代理工程承包人余某及100余名农民工索要工程款和解决工资纠纷,使发包人如数支付施工费用,余某与农民工的权益得到保护;他为40余名农民工讨要工资,耐心做开发商与施工企业的工作,促使开发商付给农民工劳动报酬50余万元;他免费为农民工陈某提供法律援助,为陈某治疗至完全康复争取了费用;他积极向其顾问单位建言,使一起工伤事故得到妥善圆满解决,感动了顾问单位,感动了受伤者。

周雅军,男,52岁,山东弘誉律师事务所律师。
自2001年担任威海市总工会常年法律顾问以来,他免收各级工会组织法律顾问费37万多元。在全国率先实施工会经费支付令,仅2004年,就代理威海市总工会对长期拖欠工会经费的6家企业向法院申请了支付令或提起了诉讼,最后胜诉,为工会追回工会经费40多万元。他为100多名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和加班加点工资以及“五金”60多万元,为职工免、减、缓法律服务费,提供仲裁、诉讼类法律援助70余起,免收律师费35万余元。
他与工会干部一起深入企业调查案件100多起,帮助处理突发性事件20 多起。他培训工会骨干1万多名,培训职工10万多人次,成为威海职工的贴心律师。

刘丕峰,男,汉族,45岁,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山东省农民工维权工作站站长。
多年来,他情系职工、追求公平,始终战斗在职工维权的最前线。1999年以来,他义务办理了段海文工伤赔偿案、王召民劳务纠纷案等维权案件57起。特别是韩乃花等8名养路工工资纠纷一案,不但维护了韩乃花等8人的正当权益,而且使全市公路系统所有养路工人的工资从每月150元增加到450元,在当地具有很大的影响。
近年来,维权工作站接待咨询8463人次,受理案件328余件,他共为农民工讨回血汗钱220多万元。其中,涉及人数最多的魏棉集团拖欠200多名农民工工资案,为农民工拿回现金25万多元;涉案标的额较大的山东淄博杨其泽工伤案,一次性为其讨回工伤补助21.8万余元。

郭永生,男,汉族,37岁,河南黎光律师事务所律师。
他忠于法律、忠于事实、不畏权势、仗义执言,先后承办了128起在当地具有一定影响的职工维权案件,为困难职工减免律师费达30余万元。1998年以来,他为农民工追回工资520余万元。2004年至今,他参与了16个企业的破产清算工作,先后在当地成立了“浚县农民工、困难职工法律援助领导小组”、“浚县农民工维权中心”,为职工维权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为了能够为更多的职工提供法律服务,他在“中顾网”、“华律网”上建立个人义务法律咨询网站。
他获得河南省“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突出贡献律师”、“人民满意好律师”等称号。在第一届“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评选中获入围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