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于承担“过错”,对消费者负责
贵州一药企主动召回销毁“问题产品”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30日 004版)
本报讯 (记者赵福中)日前,在凯里市开发区药监局执法人员的监督下,贵州省黔东南州苗岭苗族医药技术有限公司将近期从市场上召回的200余件“苗岭洁肤霜”集中销毁。
据了解,从10月20日发出召回通知至今,该公司已收回了价值70余万元的400余件产品,将分批次集中销毁。目前,剩余的产品还在召回途中。
在销毁现场,该公司法人代表王英介绍说,生产批号为20080301的该公司产品确实存在问题。该批产品添加了丙酸氯倍他索,主要销售到了湖南长沙、河南郑州,共有600件、18万盒。目前,这两个市场上的产品大部分都已召回,如果消费者手中还有,厂家将无条件全额退货。
“检测结果出来后,我们连夜要求全国的经销商立即停止销售。在事情未完全调查清楚前,我们决定对所有的苗岭洁肤霜产品实行召回。”王英说,“无论是何种原因使洁肤霜掺入了激素,都是企业的责任。我们将对消费者负责到底,希望用实际行动取得消费者的谅解。”
王英表示,公司已就此事报了案,相关部门目前已经介入调查,相信不久会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就“苗岭制药”主动召回并销毁“苗岭洁肤霜”一事,记者采访了一些消费者。出人意料的是,大部分消费者注意的焦点并不在该产品是不是“掺入激素”上,而是在出了问题后企业“怎么办”。
“出了错不要紧,关键是要勇于承认,要引以为戒。”大部分消费者向记者表达了这样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