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中国·辉煌30年】30年探索,中国城镇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27日 004版)
(上接第1版)
改革开放前,统负盈亏的集体企业大多是形式单一的生产型企业。在公有制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不断探索中,目前我国城镇集体经济除了集体资本共有的企业,包括联合经济组织全额投资兴办的集体企业,还发展出多种多样的企业组织形式。
新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则属于以集体资产、职工资产参、控股与国有、私人资产共同组建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经过17年的创业发展,新疆特变电工从一个街道集体企业发展成为中国变压器行业首家上市公司,成为“中国变压器行业第一股”。其产销量、净利润、人均利润率、人均劳动生产率等指标均居全国同行业首位。
由集体资本参、控股的中外合资企业,利用自身有利条件,可以吸纳国外的资金和先进技术与管理,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
而劳动群众新办的合作社企业,把困难群体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创造了工作岗位,适应了不同层次生产力水平和市场的需要。
改革开放前,城镇集体企业绝大多数是中小企业,分散落后。改革开放以来,城镇集体经济大力调整结构,依靠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了市场竞争力,涌现出一批大型骨干企业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并发展了一批新型行业。如家用电器、塑料制品、室内装饰等行业,在改革中发展壮大,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还有众多的中小集体企业在“专、特、新、精”上下功夫,发展特色经济,成为地方经济的骨干力量。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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