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民生、着力民心”
福州“清违”:严格执法融入有情操作
一个顶风违建的案例
位于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吴凤村,福州历年来最大的违法建筑群近日被执法部门强制拆除。
据了解,去年下半年以来,吴凤村东社自然村在没有取得任何审批的情况下,按照“每两人一套、自筹资金、自请工程队”的方式,组织村民非法集资,非法占用村集体土地21.48亩进行违法建设,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已建成近3万平方米,初步投入资金1000多万元。该自然村14名党员干部的家人、直系亲属均参与集资。
一年来,福州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和仓山区、镇执法部门曾多次予以阻止,并责令停建和自行拆除,但违法建设者一而再、再而三顶风抢建。甚至在执法部门采取断水、断电、断绝建筑材料供应等措施下,该村仍购置发电机、抽水机、水泥搅拌机等,继续进行施工抢建。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法规处处长林衍告诉记者,违建者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福建省土地监察条例》。这起非法集资占用农用园地建房案件违法用地规模大,非法集资金额大,性质恶劣,影响极坏,一旦蔓延开来,必将给城市正常的经济秩序带来很大的破坏,也对福州实施城市东扩南进战略造成很大的损害。
违法建设缘何屡禁不绝?
去年,福州全市仅城区就拆除各类违法建设76万平方米。然而违法建筑仍屡禁不绝,出现边清理边抢建、拆后又重建的反弹现象。部分城乡接合部、重点工程项目周边和个别镇、村尤其严重。
记者调查发现,城市违法建筑之所以禁而不止,主要是利益驱使。由于城市不断发展,城乡结合部、工业开发区周边及各类市场、校园周边的一些村、社区大量土地被征用,不少企业在此安家落户、谋求发展。另外,一些居民为了增加收入来源,利用区域优势和外来人员租房需求量大的特点,纷纷抢占地皮违法搭建、扩建、翻建房屋。还有部分人企盼在征地拆迁中得到住房或货币补偿。
管理措施不力也是违法建设屡禁不绝的原因。目前,违法建设主要位于城乡结合部,而这些地方,村、社区的第一道关往往没有把好,也没有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吴凤村建法建设中,14名党员干部的家人,直系亲属均参与集资。同时,村、社区在制止乱搭乱占中又缺乏管理权,不能及时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坚决“清违”要与有情操作相结合
为确保违法建设“零增长、零赔偿”,福州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力度意见》。同时,建立起土地使用和房屋建设信息台账,作为考核土地管理和“清违”工作开展情况的依据。
福州市市长郑松岩在全市清理整治违法建设工作总结部署大会上表示:“凡属于拆除范围之内的,不论单位大小、面积多少,不管涉及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敢于碰硬、严格执法,决不允许出现拆小不拆大、拆民不拆官、拆软不拆硬、拆明不拆暗的现象。”
郑松岩认为,“清违”工作要做到严格执法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在坚决采取强制拆除措施之前,辅以必要的说服教育手段,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难度和阻力。要做到坚决“清违”与有情操作相结合,按照“着力民生、着力民心”的要求,重视并及时妥善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对有特殊困难的群众,要妥善解决好他们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要公开透明与群众参与相结合,坚持阳光操作,规范运作,做到界定标准公开,执法程序公开,拆后美化、建设方案公开。
此外,还要做到清理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从根治源头、强化管理、健全监督上下功夫,坚持拆建并重、拆管并重、拆治并重,切实把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纳入法制化、长效化、规范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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