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取得新成果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5日 003版)
(上接第1版)
各地通过创建活动,着力破解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难题,针对在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解决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突出位置,把提高“两个合同”的质量作为深化创建活动的重点,把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作为抓好“两个合同”的突破口,加大推动企业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的工作力度,推动构建完善企业工资共决机制、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各地把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纳入到当地“和谐市”、“和谐县”、“和谐社区”等和谐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责任制进行考核,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形成了科学的创建工作推进机制,良好的舆论氛围,强有力的社会化创建工作格局,涌现出一大批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实现了劳动关系双赢的良好局面。
创建活动的开展有力地推动了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协商、社会保险等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制度、机制的建设与完善。截至2007年9月,签订集体合同97.5万份,比上年增长13.1%,覆盖企业170.4万个,覆盖职工12823.7万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0.8%和14.0%。签订工资集体专项协议34.3万份,比上年增加12.0%;全国建立各级三方机制10702个,比2005年提高了33.28%;促进了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建设。截至2007年底,全国已有108.6万个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比上年增加18.6万个,增长1.4%;94.5万个企事业单位实行了厂务公开制度,比上年增加18.4万个,增长24.2%。有力地维护了职工权益,促进了企业发展和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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