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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 2008年10月10日 星期一

工会法院司法“三位一体”

武汉硚口区创新调解劳动关系机制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10日 002版)

本报讯 (记者邹明强 通讯员胡文辉 涂莉)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总工会以工会为主导,建立工会、法院、司法“三位一体”的诉调衔接新机制,直接参与劳动争议案的调解工作,促进了劳动关系和谐。日前,武汉市各有关部门联合发文,推广硚口区经验。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认为,硚口区的做法把法院的司法权威和工会的群众性结合起来,开辟了维权新途径。

今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因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擅自解约引发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上升。截至6月底,武汉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1500余件,较去年同期增长64%。司法资源紧张,导致不少劳动争议迟迟未进入案件序列,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今年5月,硚口区整合资源,成立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实现工会调解和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的衔接与配合。该调解中心由资深法官、首席人民调解员、工会工作人员组成,可自行或受法院委托受理辖区内6类劳动争议案。

硚口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张新安说,他们采取的是“圆桌调解”方式,营造平起平坐的调解氛围。为避免出现执行难的情况,调解中心还简化程序,尝试实行“调解并执行”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硚口区总工会的一系列创新举措为职工调“顺”了一口气,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发展。据统计,中心成立3个多月来,受理各类劳动争议案41件,成功调处2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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