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诗兰公司认真履行裁决
《工人日报》(2008年10月08日 007版)
本报讯10月6日,南京诺诗兰公司把拖欠的工资送到为三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该中心转交给三位劳动者。本报曾在9月24日报道了相关案件。
南京诺诗兰公司表示:作为外资品牌的中国区域总代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在法律框架内建立的。参与此案的郭兴昌律师高兴地说:南京诺诗兰公司的做法值得肯定,企业的劳动关系今后会更加和谐。(丁国元)

本报讯10月6日,南京诺诗兰公司把拖欠的工资送到为三位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的北京市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委托该中心转交给三位劳动者。本报曾在9月24日报道了相关案件。
南京诺诗兰公司表示:作为外资品牌的中国区域总代理,公司的规章制度是在法律框架内建立的。参与此案的郭兴昌律师高兴地说:南京诺诗兰公司的做法值得肯定,企业的劳动关系今后会更加和谐。(丁国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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