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力而行 合法纳税 维护权益
再上岗,返聘人员莫劳累

如今,不少用人单位对离退休人员情有独钟。在哈尔滨市人才市场,一家公司人事部门经理说,单位愿意招聘离退休人员,是因为这些人有经验,技术全面,做起事来更稳妥,同时他们对薪酬要求也不会太高。苏强 摄
当前,不少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喜欢用退休人员。对此,社会上有不少议论。
部分大学毕业生牢骚满腹;一些学者也认为,全国有1000万退休人员返聘,挤占了有限的工作岗位。企业则认为:返聘人员不用交社保费,也不用再培训,工作态度强于年轻人,而且他们都是一些专业性较强的技术人员,不存在和大学毕业生同岗竞争问题。
也许这个问题还将争论下去。但对已经被返聘的人员而言,的确有一些现实的问题摆在他们面前,有必要及时厘清。
何廷原是某航空研究所的财务处长,今年70岁了。退休后,他先后在四个单位当财务顾问,具体工作是监管财务、培训年轻人。
何廷告诉记者:“我怎么会和年轻人竞争?我返聘的工资比他们高多了。公司总裁让我对他们传帮带,每天要给他们讲2~3小时的业务课,手把手教他们怎么做财务账。一旦年轻人成长起来了,就是我该离开的时候了。我退休后去过四个单位,和年轻人关系都不错。”
谈到企业返聘退休人员时,何廷分析说,现在的大学教育与企业实际需求是有差距的。学校课本“千篇一律”,企业需求“千变万化”。因此,企业对新员工再培训的成本很高,有的需要时间也很长,迫不得已才用一些返聘人员。
何廷还认为,美国和德国的男性退休年龄是65岁,我国是60岁。因此,退休人员再短暂工作几年,从身体状况分析也是有合理性的。返聘人员关键是不要“竞争”,而是“拾遗补缺”,到一些年轻人干不了,或暂时干不好的岗位去发挥余热。
返聘人员与新就业年轻人相比,在体力上差距明显。劳逸结合对他们来讲更显重要。许多返聘人员经受不住企业繁重的工作,身体出现毛病的事例还是很多的。
李英是中学英语教师,退休后被一家外语培训机构请去办培训班。现在,不少年轻人迫切想提高外语水平,因此,这家机构从下午到晚上,开了8个班。李英每天负责两个初级班的授课,须要工作6小时,加上往返的路途,感觉一点不比在学校轻松,渐渐地有点儿吃不消了。
李英认为,发挥余热不能光想着挣钱,搞垮了身体“划不来”,所以向应聘单位提出,只负责一个班的授课工作。收入少了一半,但精神压力和体力消耗都减轻了,反而觉得工作更愉快了,也有了更多的自由支配时间。
相反,一些返聘人员“忘我工作”,身体过度透支,最后倒在岗位上,令家人和用人单位都十分惋惜。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退休人员时,应和招聘年轻人一样,对其进行体检,并按照他们的身体状况,合理安排劳动强度和工作时间。特别是全日制工作的岗位,千万不要认为返聘人员是临时来工作的,忽视了对他们身体健康的关心。
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就表明返聘人员增加的收入达到纳税标准的也必须纳税。当然,返聘人员可以请用工单位代为扣缴。
税务部门提醒:如果是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以及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从其劳动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取得的,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向职工统一发放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等收入,视同离休、退休工资,免征个税。单位为职工购买了企业年金,职工退休后按规定提取的年金也不需要缴税。
如退休人员若再返聘回单位工作,或者再在其他单位任职所得收入仍须计征个税。据介绍,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纳税方式有两种,包括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纳税,以及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纳税。由于征缴方式不同,税率也有所差别。其中,劳务报酬所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次劳务报酬少于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800元的费用;超过4000元的,用收入减去收入额的20%,劳务报酬所得适用20%的税率。
此外,专家提醒:《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由此,用人单位对退休人员进行返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也不能缴纳社会保险。
有鉴于此,返聘人员需要和应聘单位签一个劳务合同。由于返聘形成的劳务关系不在《劳动合同法》调整之列,返聘人员享受不了相关福利待遇,比如假期加班补偿,解除合同补偿金等。因此,一旦出现纠纷将无法进行劳动仲裁,只能向法院申诉。这一点许多返聘人员没有注意到,事后产生了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一个《劳务合同》或《短期聘用合同》在先,把必要的情况约定好,如享受不了工伤待遇,就要上一个意外险等,就会使返聘工作变得十分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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