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稳步推进高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标志着山东省高校学生评价改革迈出重要一步。今后,符合条件的高校将逐步成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重要阵地,学生在校内即可参加评价,合格者可获取相关职业的高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通知》打破了以往主要由社会化机构评价的路径依赖,将评价自主权放至高校。高校评价坚持“分类推进”原则,首先面向普通本科院校和国家级、省级“双高计划”建设院校先行先试,待模式成熟后再逐步扩面。
《通知》要求,高校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必须与本校主体(或高水平)专业高度契合,且严格限定在国家职业分类大典技能类职业(工种)目录内。在等级设置上,本校备案专业的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可直接申报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高校毕业生搭建了从学校直通就业岗位的快车道。
据悉,下一步将开展高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征集遴选工作,有效促进学生技能水平、就业能力双提升,为山东省“技能兴鲁”行动提供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工人日报客户端记者 田国垒 通讯员 陈国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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