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建议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立专门窗口,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权实现一窗受理。”在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常州老三集团有限公司样衣工、工会主席李承霞讲述了一位外卖员的维权故事。这位外卖员在当地一租赁公司租了电动车,月租金699元,怎料只上了一天班,就被外卖站点以“超龄”为由拒绝继续用工。可车辆归还后,他却被持续扣了6个月租金。维权过程涉及市场监管、人社、交通等部门,“我都晕头转向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更是分不清”,这位代表叹了口气说。(见3月8日《工人日报》)
新就业形态领域不仅用工关系呈现出复杂性,相关的权益纠纷也呈现出复杂性。有时候,一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纠纷看似一件事,实则是多件事,牵涉多种法律关系、多个职能部门。显然,维权者很容易陷入困境。
劳动者的法律素养、维权经验往往有限,难以自行厘清复杂纠纷中的法律关系、责任归属和主管部门,进而做一些无用功。有的劳动者还可能因此失去维权信心,甚至放弃维权,吃哑巴亏。
在一些部门分散处置劳动者维权诉求的惯性中,有可能不愿意受理“归多个部门管”的维权诉求,难免出现“踢皮球”现象。即便有的部门受理了,也可能因缺乏跨部门信息共享以及联合处置机制,导致纠纷处理时间长、难度大、成本高、效果差。最终,不少劳动者遭冷遇、受折腾、被拖延,默默承受维权负担。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遭遇的复杂纠纷以及不知该找哪个部门维权的困境,是不容忽视的新问题、新挑战。对此,确有必要以更对症、更高效的维权机制来应对。
近年来,各地针对农民工欠薪纠纷普遍建立了由人社、住建、法院、工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综合受理处置机制,提升了处置效率,给劳动者提供了维权方便,让劳动者获得了更好的维权体验,赢得了社会好评。
借鉴这一经验,各地可以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专门维权、综合维权机制,给他们敞开“一站式维权”大门,打造“一口进,一口出”的维权场景。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新就业形态中复杂纠纷的关注和研究,进一步整合集中维权资源,明确维权联动责任,理顺优化维权流程,完善线索定性分类派转规则,确保调解、执法、仲裁、诉讼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快速转换,并探索“小额快处”“小伤快赔”等模式,压缩维权时间和成本,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处置,综合解决,统一回复”。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诉求关乎民生底色,也关乎社会公平。敞开“一站式维权”大门,畅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渠道,本质上是通过政府部门多跑路、多链接、多担责任,让劳动者少跑路、少花钱、少等待、少迷茫。我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有约8400万人,这一庞大的数字可能对应着不少维权需求,而其中有些是需要跨部门解决的复杂诉求。两会代表的建议回应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痛点,契合了劳动维权机制升级的需求,也符合新就业形态用工模式健康发展的要求,值得重视和持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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