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日起,一批新规将施行,事关社会治安、保育教育、电动汽车、网络安全等多方面,更好回应群众关切,护航美好生活,增添发展活力。
《关于完善幼儿园收费政策的通知》1月1日起施行。通知明确,公办幼儿园、普惠性和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费、住宿费及各类幼儿园的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幼儿园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建立各地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幼儿园本园收费两张目录清单,并加强收费公示,未在清单内或未经公示一律不得收费。
新华社音视频部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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