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春燕,全国先进工作者,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在黄春燕看来,纪检监察工作不是“冷冰冰”的办案,而是“治病救人”的守护。办理某乡镇原乡长王某某案件时,她花三天时间研究其成长经历,在谈话中既讲纪法威严,又谈初心使命,最终促使王某某如实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真诚认错悔过,并积极全额退缴违纪违法所得120余万元。更难能可贵的是,她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部分主动投案的干部争取容错机会,让“有错干部”变成“有为干部”。(供稿:海南省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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