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警车逼停私家车 公车更应遵纪守法
高速公路上开车,紧急刹车、别车都是危险操作,很容易引发连环交通事故。然而,近日湖北一辆警车在高速路上的危险动作,引发广泛关注。
据顶端新闻报道,5月13日,有网友发布高速上一辆警车截停私家车的视频。视频中,私家车与警车一开始并排在左右车道行驶,前方均有货车,有向左变道倾向的警车鸣喇叭、响警笛。该私家车在超过一辆货车后变道至右车道,随后便被警车超车并逼停,两名未穿警服的男子在亮出证件后,质问私家车为什么不让行,并让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
目前,官方已经对此事展开调查,具体结论还不得而知,但从网上披露的视频看,警车在私家车没有让道时,突然鸣喇叭、响警笛,并逼停私家车的行为,很难让人不往开“斗气车”的方向上想。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警车等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警车等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有人据此质疑,如果该警车正在执行紧急任务,为什么在被超车之后才开始鸣警笛?如果的确是紧急任务,又怎么会有时间逼停私家车、教训司机、检查证件?
特种车不是特权车。给予特种车辆道路优先通行权,并不等于特种车辆的驾驶员拥有各种特权。作为最常见的特种车、公务车,警车的“马路素养”,是干警工作作风的直观表现,也影响着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和警察群体的评判。
与社会车辆相比,公务车辆更应该带头遵纪守法。“警车逼停私家车”事件的来龙去脉如何、原因又是什么,等待官方回复。用网友的话说,“媒体和民众的目光都已聚焦,现在压力已经给到了湖北警方”。其实调查也并不难:如果警车确是执行特殊任务,就应该公布具体事实与证据,以证明逼停行为的必要性与正当性;如果不是,就要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但无论结果如何,有些常识值得不断重申——执法者的权力来自人民,越是拥有权力者,越应该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悦连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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