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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群体如何发挥优势参与基层治理?这场交流会干货满满!

来源:极目新闻客户端
2024-03-14 13:38

原标题:新就业群体如何发挥优势参与基层治理?这场交流会干货满满!

极目新闻记者 李庆 通讯员 夏晓琳 梁芹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畅通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渠道,加入工会组织更加便利,我们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基层治理。”3月13日,武汉东湖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会议室,在武昌区组织学习贯彻《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集中宣讲暨学习交流会上,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湖北省劳动模范、新就业形态群体代表、上海物美同城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汉街站站长郭锋作交流发言。

3月1日起,《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简称《实施办法》)施行,武昌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宣传。

《实施办法》规定工会开展困难帮扶、助学救济、医疗互助、就业服务、走访慰问、建设服务站点等解决职工困难,增强服务职工群众实效,首次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多元化解纳入地方性法规,强化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拓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工会的权利。

活动现场

会上,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围绕充分认识《实施办法》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核心内容、全面抓好贯彻落实三个方面,对新修订的《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交流会上,围绕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武昌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人资局等单位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从“丰富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功能、创新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方式,便捷、高效、实质性化解劳动争议纠纷”“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制度,切实保障劳动者权益”“将开展《实施办法》法治宣传纳入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借助劳动仲裁的强大约束力,让《实施办法》得到有力执行”等方面交流发言。徐家棚街道、中南路街道,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郭锋分别代表街道工会,律师群体,新就业群体和劳模工匠作交流发言。

《实施办法》施行后,武昌区总工会立即行动,通过“大屏+小屏”“户外+户内”“线上+线下”的方式,营造学习宣传新修订《工会法实施办法》浓厚氛围。

责任编辑:姚怡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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