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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新鲜事儿|新办法来了!“外卖小哥”等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
2024-02-25 12:00

原标题:新办法来了!“外卖小哥”等被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等三份新办法(以下简称两个指引和一个指南),将从事网约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是这次新规带来的最大变化之一。

具体内容划重点↓↓↓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

工作时间和休息

★ 企业要制定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办法,科学确定劳动者工作量和劳动强度,确保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防止劳动者过度劳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包括当日累计接单时间和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确定的宽放时间。企业明确要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线时间或在指定时间前往指定场所接受常规管理的,企业要求的在线时间和线下接受常规管理时间计入工作时间。

★ 劳动者达到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的,系统应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推送订单一定时间。若劳动者当时正在执行订单任务过程中,从该订单任务完成后开始计算停止推送订单时长。

★ 企业要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接单时间台账,确保劳动者可通过应用程序自主查询本人工作时间、接单时间等完整记录。

劳动报酬

● 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平等协商制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规则,明确劳动定额标准、抽成比例、计件单价、劳动报酬支付周期、考核办法等,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劳动获得合理劳动报酬。

●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

● 企业要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支付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 企业应按时足额支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企业支付劳动报酬时,应向劳动者提供本人的劳动报酬清单。

● 平台企业要对用工合作企业按时足额发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况进行监督。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

平台企业要向依托平台就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公开订单分配、报酬及支付、工作时间和休息、职业健康与安全、服务规范等与劳动者基本权益直接相关的规章制度、格式合同条款、算法规则及其运行机制等。包括并不限于: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退出平台规则;

(二)平台订单分配规则,包括订单分配的基本原则、订单优先分配或差别性分配规则等;

(三)报酬规则,包括计件单价及确定因素,抽成比例及确定因素,报酬构成及支付周期、支付方式等;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规则,包括任务完成时限要求及其确定依据和主要影响因素等,为防止疲劳对每日(或周/月)累计最长工作时间、停止推送订单休息等限制性规定;

(五)奖惩规则,包括服务要求和规范,考核制度,奖励和惩戒的情形、方式、标准,劳动者的申诉渠道和企业处理申诉的程序、结果反馈方式等;

(六)其他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则。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

企业内部劳动纠纷化解机制

引导企业建立健全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诉机制,鼓励成立企业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明确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在企业内部解决矛盾纠纷的渠道。

工会权益维护服务

强调工会积极吸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对企业履行用工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推动平台企业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商机制、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

相关部门机构权益维护服务

指导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司法诉讼、法律援助等法定维权服务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并鼓励地方探索创新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调处机制,建立“一站式”的新就业形态争议调处机构。

政策解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适用范围是什么?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适用于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中,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全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适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两个指引供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在劳动用工管理时参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适用于所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但涉新就业形态商事纠纷不适用该指南。指南既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时参考,也供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平台企业等改进和优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时参考。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时应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采取违法和过激形式,可通过以下方式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一是通过平台企业或平台用工合作企业设置的内部沟通渠道、申诉机制、纠纷调解机构等,与企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

二是向所在工会组织或当地工会组织请求予以支持和帮助。

三是无法与企业通过协商解决或不愿与企业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各级各类专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四是不愿调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以向实际工作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受案范围的,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向工会组织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还可以就近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服务。

五是符合劳动保障监察职权范围的事项,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举报投诉。

观点☞☞☞

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沈建峰:

此前八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已就此提出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这次细化为更有操作性的实施办法,将有利于企业准确理解和全面执行。

新规一方面保障了劳动者休息权,另一方面也符合新就业形态的用工特点,不影响多劳多得。根据目前平台企业的薪酬规则,无论是“外卖小哥”的计件制,还是网约车司机的在线时长与派单质量绑定,劳动者收入水平都高度依赖工作时长。

包括算法在内的平台规则,决定了“外卖小哥”、网约车司机们的派单量、考核标准和收入水平等。此前部分平台不清晰且变动的提成规则,模糊甚至损伤了劳动者核心权益。新规的推出保障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有助于引导企业提高各类劳动规则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临沂大学教师邢斌:

这三份文件非常务实,非常具体。文件解决的就是新业态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解决方案清晰明确、公平妥当。比如说,专送骑手们最关注的“劳动时间”问题,文件里给出来明确的指引,彻底改变了以往“接单才算劳动时间”,实际劳动时间远远超出8小时工作制的情况。这才是符合工作实际的界定方案,真正维护了骑手们的劳动权益。

通知上明确告知骑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已经开启,不用担心自己“不懂法”,不用担心自己“没钱打官司”,鼓励大家依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从中,我们深深感受到了社会各界对骑手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浓浓的爱心和关切,非常振奋。

(综合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华社、大众日报等)

责任编辑:杜亚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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