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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老人去世房子归谁 法院依据老人遗嘱判定

房屋所有权归亲闺女 居住权给后老伴儿

来源:北京晚报
2023-10-24 15:15

原标题:再婚老人去世房子归谁 法院依据老人遗嘱判定(引题) 

房屋所有权归亲闺女 居住权给后老伴儿(主题)

北京晚报讯(记者林靖 通讯员黄慧婧)北京一老人立遗嘱将房屋所有权留给前妻所生子女,再婚老伴儿王老太有永久居住权,但老人去世后,其子女与王老太为此对簿公堂。最终,北京一中院判决老人子女办理不动产登记后限期配合王老太办理居住权登记。

老刘与王老太再婚后无子女,小刘系老刘与前妻所生女儿。老刘于5年前订立遗嘱,写明:涉案房产产权归女儿小刘所有,但使用权可给其现任妻子王老太供其永久居住;若遇出租、再婚、买卖等有违夫妻关系的情形,其居住权收回,小刘有处置权。老刘去世后,小刘起诉请求取得房屋的所有权,王老太则主张对房屋享有居住权。

法院经审理认为,老刘在遗嘱中写明再婚老伴可取得“永久”性而非“一时”性居住权利。说明王老太居住使用期间,可排除房屋所有权人的干涉,这一居住使用权利具有“物权”排他性特性。

遗嘱也排除了出租等营利行为,说明老刘为王老太设立居住使用的目的在于确保权利人的生活居住需要。老刘生前与王老太共同居住于涉案房屋,老刘为王老太设定居住权,有为再婚老伴老年生活安定、避免劳累奔波的考量,应予尊重。

最终,法院确认王老太对于涉案房屋享有居住权,小刘于房屋可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0日内配合王老太办理居住权登记。

责任编辑: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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