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女子产假期间绩效为0遭解雇
7月23日据每日经济新闻,王某某2016年4月入职深圳某公司,岗位为商务经理,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6000元+绩效。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产假期间,公司认为其产假期间绩效为0,按6000元支付工资。2018年5月21日,王某某产假期满回去上班。同年7月1日,公司以其存在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王某某火速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16.6万元,其中含产假工资差额、哺乳期工资、平均加班工资、周末加班工资等。仲裁委审理后裁决,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补足产假期间工资共计5.75万元。公司不服上诉,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公司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因王某某造成重大损害,不得因生育、怀孕等降薪,共计赔偿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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