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9月初,北京某物流公司因外包合作突然终止,口头辞退了李某等22名货车司机,连工资都没有结算完毕,更绝口不提任何经济补偿。为了维权,货车司机们前往顺义区劳动仲裁委进行申诉,并向顺义区总工会申请了工会法律援助。
据悉,李某等22名货车司机全年无休,且物流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物流公司的代理人以货车司机工资的银行流水记录日期不固定、金额零散作为证据,声称司机属于自由接单的兼职状态,认为双方之间并非劳动关系,而是灵活用工。 那么,物流公司与22名货车司机属于灵活用工吗?货车司机可以申请哪些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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