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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来源:西藏日报
2022-07-11 10:39

  原标题: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在宗教界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基础上,将在全区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性宣传教育。2022年6月17日,自治区党委书记王君正对全区深入开展“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群众性宣传教育作出重要批示。王君正强调,在全区深入开展“三个意识”群众性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的重大举措,并要求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此项工作作为新时代加强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为“建设美丽幸福西藏、共圆伟大复兴梦想”提供强大思想保证、群众基础和精神动力。西藏作为特殊的边疆民族地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管肚子”与“管脑子”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更加突出,特别是“管脑子”的工作摆在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的重要时间节点,在西藏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显得更为意义重大。

  一、准确把握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科学内涵

  国家意识教育。国家意识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在长期生产、生活、教育实践中,基于对国家的产生、发展、实质等根本问题的科学认知和正确理解而形成的对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国家发展、国家形象、国家责任等的正确认识和理性实践,既是树立正确国家观的理论前提,也是从情感、心理上实现国家认同的理论基础,还是形成爱国主义思想、促进国家统一、民族团结进步的认知起点。国家意识教育是使公民铭记自己是国家的构成细胞,牢固树立国家观念,自觉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捍卫民族尊严,保障国家利益、国家荣誉和国家安全,坚定塑造国家利益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思想,同时自觉通过法定途径和程序参与国家治理,促进国家发展与进步。

  公民意识教育。公民意识是指公民对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是公民以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依据,以自身作为国家政治生活、文化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活动主体的一种心理感受与理性认知。公民意识教育是指以公民意识为教育内容的各种教育活动的总称,是社会通过教育培养使公民成为依法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权责主体,是公民在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成为合格社会成员的过程。

  法治意识教育。法治意识是指人民对法治的认知、观念与态度。法治意识是法律意识的高级形态,是符合法治社会建设要求的法律意识,是公民对依法治国等法治理念最高自觉程度认同的一种意识表现,是公民对法治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倾向的总称。法治意识教育不仅要求各族群众自觉认同和尊重代表着公平公正的法律,也要求群众自觉知法守法,还要求通过必要的法治教育使广大群众能够自觉在言行上依法抵制违法行为,进而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保障法律尊严的坚定捍卫者和模范执行者。

  国家是每一位公民生存的空间条件和政治依托,公民是国家正式的具有现代意义上的平等的社会成员。国家意识强调公民的政治认同,公民意识强调公民在一个国家中担任什么样的角色,而法治意识则是强调公民应如何去发挥这一角色应有作用进而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因此,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三者在逻辑上是层层递进、缺一不可的关系,三者共同构成公民政治生活的全要素,保证公民政治地位的形成和政治作用的发挥。

  需要强调的是,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对象是国家公民,而非不同民族,其公民身份比民族身份更具普遍性。生活在同一国家中的个人,不论民族成分有何不同,生活习俗有何差异,其公民身份是共同的,也是第一位的。谁都不能因为自己的民族身份而忽视公民的身份。在我国,无论哪个民族的公民,都是国家的主人,都享有国家赋予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对国家的义务。遵纪守法和维护法律尊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是每位公民的基本义务。马克思主义国家观要求公民摒弃狭隘的民族意识,热爱自己的国家,认可自己是国家的一员,把自己的公民身份置于民族身份之上,不能因为所属民族的局部利益而损害所在国家的整体利益。因此,充分认识我们伟大祖国是各民族的共同家园,以祖国兴盛为荣,以祖国利益为重,以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为己任,模范履行公民的职责是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的应有之义。

  二、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西藏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提出了一系列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既深刻阐明了新时代党的民族宗教工作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等根本性问题,又科学回答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历史方位、重要任务、工作主线、实现方式等内容,是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实践的最新总结,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的根本遵循。

  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确保西藏民族工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引导各族人民深刻领会“四个共同”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四个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不断增强“五个认同”的客观需要。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各民族交融汇聚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历史就是完整的一部中国史。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统一多民族国家几千年演进所形成的历史定论。这部中国史、这一定论不容置喙。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56个民族和14亿多人民的祖国,任何割裂祖国历史、分裂祖国的图谋都不会得逞。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坚决反对以任何形式破坏祖国统一、分裂祖国疆土的行为,增强公民国家主人翁意识,提升各族群众的思想觉悟和文明素养,为坚决维护伟大祖国、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凝聚强大思想共识。

  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也是确保宗教沿着中国化方向正确发展的现实要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不能脱离社会而存在,要从社会生活的现实基础中研究和分析宗教的根源,不能单纯用精神性的因素去解释宗教现象。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某种宗教的出现与其所处社会的发展阶段、人文环境和自然条件密切相关,并形成不同的内涵和样貌。宗教能否长久地传承延续,又取决于宗教能否适应所处社会的发展变化,是一个从适应到不适应、再到新的适应的曲折演进过程。加强“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有利于淡化特殊环境、语言、习俗等因素的消极影响,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马克思主义认为,“观念的东西不外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也就是说,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是物质世界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所以,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的形成不是一个人与生俱来的,而是需要通过教育来先期培训公民政治社会化的本领,使其参与政治的能力和政治参与的知识均得到有效提高,也需要公民在各种各样政治生活的实践中去体验和积累。一个人要成为合格的公民,必须自觉地意识到公民这个角色所蕴含的一切,而这种由无意识到有意识、从自在到自觉的转变,需要全社会有意识的教育和培养。在西藏全社会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自治区党委深刻领会和自觉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指导和推动当前西藏宗教领域各项工作、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而形成精神合力的生动实践。

  三、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西藏立足特殊区情、聚焦坚决打赢反分裂斗争的战略举措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在社会主义新西藏,还存在着特殊矛盾——各族人民同以达赖集团为代表的分裂势力之间的矛盾。一直以来,达赖集团利用各种方式向西藏和涉藏工作重点州县渗透“藏独”思想,企图搞乱人心,破坏西藏长治久安的政治局势和现代化发展态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在达赖集团的鼓动下,故意制造谣言,煽动民族情绪,危害国家和人民安全。当前,各种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层出不穷,深刻变革了信息传播方式,这致使各种思想观念相互交错、相互激荡。在某些反华国家和势力的支持下,达赖集团不断从事一些分裂破坏活动,反复与我争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混淆“国法”与“教法”、“公民”与“教民”,妄图弱化虚化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刻意强化极端化民族意识、教民意识、教法意识,妄图消解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于此,在西藏全社会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已是势在必行,刻不容缓。

  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抵御达赖集团渗透破坏活动的必然要求。达赖集团是代表旧西藏政教合一封建农奴主阶级残余势力、受国际敌对势力支持和利用、破坏西藏发展稳定、图谋“西藏独立”的分裂主义政治集团。少数不明真相的群众“三个意识”淡薄和缺失,一遇风吹草动,就不能保持清醒头脑,分不清是非曲直,迷失了行动方向,容易被达赖集团利用。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就是要使各族人民擦亮眼睛,保持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认清达赖集团的凶残本性,认识到同达赖集团和支持他们的国际反华势力的斗争,不是什么民族、宗教、人权问题,而是事关国家统一的重大政治斗争。广大人民要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同达赖集团划清界限,进而形成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的坚不可摧的精神力量。

  四、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夯实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内在要求

  和平解放前的西藏,是全国唯一没有中国共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的省区。和平解放特别是民主改革后,在中共西藏工委领导下,西藏各级党组织相继发展起来,党员人数呈现不断增长的态势。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忠实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组织路线,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强基固本,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强化政治功能,着力建设听党话、跟党走,善团结、会发展,能致富、保稳定,遇事不糊涂、关键时刻起作用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党在西藏的执政根基。

  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可以在潜移默化的教育熏陶中提高西藏各族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使广大群众自觉践行新时代公民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增强职业道德、恪守家庭美德、修炼个人品德,融洽基层社会关系和各族人民之间的感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党的力量体现在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形成强大向心力,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综上,深入开展“三个意识”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系统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鼎力支持和相互配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普遍参与。由此可知,各族群众具有良好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对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具有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

  (梁宁,作者单位:自治区党委党校)

责任编辑: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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