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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志丽:法律大地上的守望者(图)
//www.workercn.cn2016-03-24来源: 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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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的黄志丽(资料照片)。

  电影《知心法官》即将在全国公映。影片以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模范法官黄志丽为原型,讲述了黄志丽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感人故事。

  黄志丽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21年间,她坚持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尊严与温度,被老百姓亲切称为“知心法官”。

  在黄志丽看来,法律是法官脚下最坚实的大地,而情和理是左右脚。只有坚守大地,大步迈开双脚,每一步才能走得坚定有力。

  铁骨法官,坚守公平正义

  “侠客仗剑走江湖,法官挥槌辨曲直。”1995年,文秘专业出身的黄志丽放弃高薪,报考芗城法院。经历了苦行僧式的“修炼”,半路出家的她,终于从一名政工科科员成长为独当一面的法官。

  这个过程中,她对正义的理解,悄然改变。“法院不是江湖,快意恩仇不代表公平正义。”黄志丽说,“侠客主张锄强扶弱、扶危济困,但弱者并不一定有理。对法官而言,法律与事实之外,别无尺度。”

  不久前,她审理一起快递纠纷案。一家种子公司委托某物流公司承运200公斤种子,后因种子丢失将其诉诸法庭。由于承运时未保价,物流公司只肯赔付200元运费。本案似乎又是一起因快递业霸王条款导致的纠纷。但经过调查,黄志丽发现,物流公司出具的委托书上有种子公司的章和经理刘某的签字,但名字是由他人代签的。

  看来种子可能被冒领了。刚刚被种子公司辞退的员工小王,有重大嫌疑。为此,黄志丽费尽周折,找到了他。原来,小王与原雇主曾有押金纠纷,一时气不过,冒领了种子。一宗悬案尘埃落定。物流公司老板长舒一口气:“若不是黄法官细心,又要吃哑巴亏了。”

  自2002年任助理审判员办案以来,黄志丽共审结民商事案件5199件,无一发回重审、无一撤销改判、无一申诉信访、无一投诉举报。光鲜的数据背后,是她对公平正义近乎严苛的坚守。“法官办案,莫被表象迷惑,应抽丝剥茧,追根溯源,让裁判最大限度地符合客观事实。”黄志丽说。

  最初,书记员刘颖觉得,黄志丽总是给自己“找麻烦”。

  “当事人缺席的案件是最省事的,但对师傅来说,反而要更费神。”刘颖说,开庭之前,她总会不厌其烦地致电当事人,提醒他们准时出庭,“只要一方当事人缺席,绝不轻易开庭”。

  小蔡与小崔是安徽同乡,因借贷纠纷闹上法庭。小蔡手握8万元借条,称对方赖账不还。开庭时,小崔迟迟不现身。为此,黄志丽给他打了电话。电话中,小崔委屈地说:“我早已还了3.6万元,他却翻脸不认人,这笔钱留给他买药吃好了,算我倒霉,想怎么判就怎么判。”于是,黄志丽不断给小崔做工作,不能感情用事,错失为自己辩解的机会。最终,小崔到庭。经比对收据,小蔡才发现自己记忆有误。

  “程序正义是法律正义的重要环节,即使案情一目了然,也要确保当事人申辩的权利。这并不是无足轻重的小节,而是构建法治社会的基石。”黄志丽常跟年轻干警们讲述“毒苹果”理论,“一个有偏差的判例,就可能摧毁当事人对法律的信任”。

  法官办案,难免受到外力干扰。金钱诱惑、权势施压、人情牵绊乃至社会舆论的干预……面对干扰,黄志丽有自己的原则:有理不用说,没理说了也没用。回家途中遭遇当事人威胁,她义正词严地喝退了对方;对各路说客,她坚持简单的案子快审快结,不留下说情的时间差。

  2010年,黄志丽办理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鉴定结果显示,原告身上两处骨折。但黄志丽依医院诊断书判断,其中一处或为陈旧伤,故主张重新启动伤残等级鉴定程序。若陈旧伤被坐实,赔偿金额将锐减。为此,原告找到黄志丽,言语间暗示自己的儿子为当地某局长。但黄志丽还是顶住压力,再次进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不出其所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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