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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挂证”拖欠工资等行为严管严查

黑龙江省实行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

2019-07-23 14:34:29

  本报讯(吴利红)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建筑市场监管的通知》,实行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每年动态核查的比例应不低于在本地区注册企业总数的20%,对经核查认定已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的企业,撤回其资质。

  《通知》要求,加强建筑市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业绩核查,查处利用虚假业绩资质升级行为,涉及伪造中标通知书、合同文本、竣工验收资料的,要及时移送公安司法部门调查处理。同时,对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恶意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转包挂靠、违法分包、“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大对违法失信建筑业企业和注册人员的联合惩戒。

  《通知》要求,加强整治“挂证”行为,对违规使用“挂证”人员的单位视情节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或建筑市场“黑名单”。提升承发包阶段监管效能,锁定涉嫌围标串标企业,净化招投标市场,为信用良好、综合实力强的企业打造良好环境。严查建设单位对法院已判决及仲裁机构已裁决仍未按时支付工程款,已办理竣工结算但未按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期限支付工程款,工程已竣工但以各种理由拖延工程结算工程款,未按规定拨付人工费(工资款)进入农民工工资专用帐户等行为,对拒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对拖欠工程款一年以上的建设单位不批准新项目开工。

  《通知》要求,对拒不使用管理平台的参建主体,应限期整改,未能整改到位应予以停工,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限制其市场行为。加强行政处罚的执行力度和行政管理约束力,对群众举报投诉、媒体曝光和上级转办等重点案件线索,要认真开展调查,依法予以处理,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和媒体关切。

来源:中工网——《黑龙江工人报》
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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