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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四种思维善解群体纠纷

来源:法治日报
2021-07-29 08:46

  原标题:坚持四种思维善解群体纠纷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类矛盾逐渐凸显,诉诸法律的群体纠纷数量不断攀升。湖南省衡阳中院以强烈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意识,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创新工作方法,全面提升应对和处理群体性纠纷案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的群体纠纷案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首位思维,依靠党委领导面对错综复杂的群体纠纷,只有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才能确保事了案结人和。

  依靠党委总揽审判全局。坚持党的领导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整个司法活动中,融入党委统揽的社会矛盾纠纷治理大格局。在审理群体纠纷案件过程中,坚持以服务保障中心为宗旨,主动、积极向党委请示汇报,服从统一调度,与政府做好沟通协调,做到同频共振。

  依靠党委凝聚各方解纷力量。机械司法很难保障纠纷各方利益,维护一方平安。为妥善处理群体纠纷,经报请市委同意,衡阳市创新建立了由中院牵头的群体纠纷联席化解工作机制,中院可及时组织市直部门、县区党委政府等召开协调会,集思广益、快速全面推进群体纠纷化解工作。

  依靠党委统筹化解与稳控。审理群体纠纷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依靠党委统筹化解与稳控尤为重要。如陈某等500余人因参与非法集资受损起诉政府要求赔偿,经审查,此纠纷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但当事人执意起诉。中院党组在听取汇报后,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市金融办、市处非办第一时间协同法院化解。经多方努力,纠纷得到妥善处理。

  坚持靶向思维,全面吃透案情群体纠纷往往包含民刑、行政、执行等法律关系,如不能吃透案情,厘清案件主线,则无法抽丝剥茧,层层化解矛盾。

  反复论证,统一裁判思路。审理群体纠纷案件贵在通过对裁判思路反复斟酌与论证,妥善解决问题。如胡某等9人诉某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涉及房产预购人500余名,金额3000余万元,在起诉被基层法院裁定驳回后,胡某等人提起上诉。这时,如何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成了摆在法院面前的一道难题。经过多次合议与反复沟通,裁判思路最终得到统一,并推动了有关问题的妥善解决。

  锚定目标,寻找案件突破口。只有全面吃透案情,才能拨云见雾拿住案件七寸,一步步把矛盾彻底化解到位。如在罗某与一开发商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我们锚定该群体纠纷的关键是原告合法权益保障与开发项目的盘活,只有项目盘活了,原告借款才能兑现,数百名购房户利益才能维护,并彻底化解纠纷。案件突破口一找到,后续解纷思路就更清晰明了,通过围绕项目盘活,力劝双方各让一步,最终达成调解,有效推进了纠纷的全面化解。

  滴灌要害,力促事了人和。锚定目标后重在既解“心结”,又解“法结”。如胡某等人与某置业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案,合议庭经五次合议、两次召开案件协调会、多次分头调解、两次开庭,最终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和解协议的达成,既为公司赢取了融资时间,也让购房户看到了项目推进的希望,纠纷也迎刃而解。

  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顾全大局审理群体纠纷案件时,始终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把握好群体纠纷案件内外的联系,不就案办案,以全局高度、系统思维、系统方式解决纠纷。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总阀门。衡阳中院处理群体纠纷案件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只有把住这个司法活动的总开关,才能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坚持以兼顾法律法规与社情民意作为总方向。群体纠纷案件虽涉及方方面面,但呈现在法院面前的可能只是孤立的个案。法官审理时,如果无视个案内部及关联案件间互相牵连、互相渗透的事实,则可能导致虽然个案审判结果合法合规,但难以真正实现公平正义,还有可能引发诸多社会稳定风险。这就需要法院从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力促难案骨头案得到解决。

  坚持以平衡公正与效率作为总要求。公正是生命,效率是公正的载体。在错综复杂的群体纠纷案件中,平衡好公正与效率的价值追求,是对法院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如某公司破产案涉及该企业负责人刑事犯罪案、关联企业债务纠纷案、执行案等。为妥善处理这起群体纠纷,中院成立办案专班,明确裁判思路,最终通过统筹处理,为近700名群众追回本金,相关民事、执行案件得以顺利了结。

  坚持战术思维,妙用解纷良方面对群体纠纷诉讼,抢占解纷先机,不让矛盾拖大、拖炸,善意裁判,善意执行,多措并举才能彻底化解矛盾。

  下好先手棋,稳把解纷主动权。任何矛盾纠纷的发展变化都有一定的过程,如果能在群体矛盾纠纷量变引发质变之前妥善应对,则能抢占解纷主动权。中院在立审执环节坚持标注“四类案件”,特别是对群体纠纷案件予以重点标注,并建立处理清单,随案流转。如陈某等500多人起诉政府一案,中院受案时即向市委汇报,为稳控社会风险赢取了宝贵时间,维护了社会稳定。反之,一旦错失解纷先机,则可能导致解纷措施全线失灵。

  注重审执配合,理性全面善意解纷。群体纠纷案件中的当事人互为原被告或此案原告是彼案被告、此案被执行人是彼案原告等情况不一而足,因此梳理好群体纠纷案件及关联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做到审判与执行工作有效衔接,理性全面善意解纷显得尤为重要。如“夕阳红”等3个房地开发项目涉及多起案件和多方当事人,诉讼标的达数亿元,影响到出借人、集资户、购房户等5000余名群众的权益。为破解重复查封无法兑付的僵局,衡阳中院和债权人反复沟通,由开发商出售被查封房屋,法院依法监控、分配购房款,确保债权有序实现,项目建设逐步推进,顺利打开了审理其他民事案件的“死结”,受到社会各界赞誉。

  加强释法明理,把调解嵌入解纷全程。调解是一门艺术,诉讼各方诉求不一,如果能把握好各方利益平衡点,则能变彼此对立为互利共赢。尤其是对法律关系复杂的矛盾纠纷,更应充分运用“背对背”“面对面”的调解技巧,加强推心置腹的沟通交流,强化释法明理工作。如在前述3个开发项目关联纠纷案中,合议庭抓住债权人和被告负责人原系多年朋友这一情况,锲而不舍地疏导劝和,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盘活了项目,也促成了案件全面化解,社会反映良好。

  (胡建福,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王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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