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福”
在旧社会,村里很多人家都是茅草窝棚,冬天没有炕席、被子,有的人家大姑娘出门都没有衣裳,只能拿破牛皮纸袋子缝起来遮体 很多人听到黑龙江就会想到大小兴安岭,想到丛山密林,其实,它的东部有一片面积比浙江省还大的平原——三江平原。姜驰的家乡——富锦市福祥村,就是在这块由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三江汇流冲击形成的黑土地上。
现属佳木斯市的富锦,由赫哲语“富克锦”而来,意为“临江的一处高地”,周属肃慎部,明代即设有城池。据《富锦县志》记载,清朝宣统元年设立富锦县。
东北的春夏总是比关内要晚一些,6月初,南方麦收已过半,黑土地上水稻才插完秧。乘船驶进正在恢复“野性”的富锦国家湿地公园,但见芦苇刚刚从枯枝中抽出新条,草芽也才遮住“塔头墩子”半个身子,水鸟在近旁探头探脑,鱼儿不时扑腾出水面,依稀可见垦前“北大荒”之原始风貌。一百多年前,这里荒无人烟,但“插根筷子也发芽”的黑土地,吸引着各地移民来此扎根。
1911年,“闯关东”的山东移民朱德祥带着亲友来到富锦,开荒建了福祥村。“跑马占荒一整天,也没看到地的尽头,大牛虻像拇指大小围着人畜叮咬,开垦出的黑土一攥直冒油。”福祥村村民朱少先时常忆起祖辈叙述的创业史。
“福祥村,不享福,那叫一个苦。”守着广袤富饶的土地,这里却一度与“福”无缘。1932年,刚攒下些“家底儿”,朱德祥们的“福梦”就突然破碎——日本侵略者闯到了家门口,日伪统治者横征暴敛、强征劳力,农民饥寒交迫、走死逃亡。
“当时很多人家都是茅草窝棚,冬天没有炕席、被子,有的人家大姑娘出门都没有衣裳,只能拿破牛皮纸袋子缝起来遮体。”91岁的李大洁曾参与《富锦县志》编辑工作,他经常回忆起当年的惨状。
1942年,全县开始闹饥荒,粮食亩产仅有54.9公斤,百姓吃糠菜度日,饿死者不计其数。
旧中国,富锦县85%以上的土地被只占总农户12%的地主、富农占有。1946年6月,当地开展土地改革运动,黑土地开始焕发生机。
记者在一张1949年由东北行政委员会颁发的《土地执照》上看到,富锦县一位农民根据土地法大纲分得了6亩6分地。
村运连着国运。新中国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福祥村开始了真正的寻“福”之路。
羡“福”
新中国成立以后,福祥村的日子也在慢慢变好,但底子薄造成的贫困依然让人揪心 1958年,离福祥村不远的富锦机械厂试制成功一台“松花江-3”型25马力轮式拖拉机,这是中国较早自产的一批轮式拖拉机,国庆节当天在天安门广场接受了检阅。正是这一年,“十万官兵开发北大荒”的号角吹响,一批批国营农场拔地而起,福祥村周边不断热闹起来,“北大荒”开始变身“北大仓”。
福祥村的日子也在慢慢变好,但底子薄造成的贫困依然让人揪心。
“婆婆家的全部财产就是三间漏雨的破草房,伸手就能够到房顶。”即使到了上世纪70年代中期,姜驰嫁到福祥村时,贫穷仍如影相随。
“没有布,婆婆就用苞米叶子给小叔子们做草鞋穿,全家一年才吃了5斤豆油,过年包饺子才敢放半勺油。”姜驰对苦日子记忆犹新。
在这个穷得叮当响的小村,猪肉更是奢侈品。春节买上二斤肉,全家8口人,从大年三十吃到清明。一块肉皮,给老人放锅里炒炒,再留出来反复用,孩子们像嗷嗷待哺的小燕子一样,只能眼瞅着。
“1978年,生产队分了1斤痘猪肉,娃娃们馋得瞅直眼了,不敢给吃急得哇哇哭!”姜驰说,那滋味儿就像刀子在剜心。
这一年,她下定决心:种好地,让孩子们吃上肉!
正是这一年,千里之外的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村民签下一份“生死状”,决定“包干到户”。
在福祥村,乡亲们还不知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也清楚地感受到——“再不分田真不行了!”
64岁的董云田至今记得父亲到亲戚家借粮的情景:“分的那点粮食,一到秋天就不够了。”为了节省,脱粒后的玉米棒子和豆皮都舍不得扔,搅碎了做成面糊填肚子,难以下咽,只能果腹。
“干活都是互相看,干不干都一个样儿,产量上不来咋能吃饱、吃好?”那时的董云田是生产队小队长,他在地里做过“试验”,自己放慢锄头身边人就开始歇工,稍加快才有人跟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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