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频截图。 视频来源:福建电视台新闻频道
赵宇到底有没有犯罪?
在官方通报发出后,不少网友都在为当地检方的不起诉决定而拍手称快。然而,观察整份通报,“赵宇到底有没有罪”这一核心问题,依然没有答案。
在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看来,官方发布的通报是有矛盾之处的。一方面,通报写道:“晋安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
但通报后续称:“但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如果认定为见义勇为,是绝对应该被弘扬的,是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安翔说,在此案中,赵宇既被认定为“防卫过当”,又被认定为“见义勇为”,其实是有矛盾之处的。
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看来,赵宇是无罪的。
“必须经过法院的审判,才可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从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来看,赵宇可能有一些不当的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周汉华说。

赵宇出示移送起诉告知书。图片来源:认证为“新闻当事人 赵宇”的微博
“故意伤害”怎么变成了“过失致人重伤”?
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到作出不起诉决定,在此事件中,当地检方的态度相对变化不大。但观察当地公安部门,在公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中,赵宇由“故意伤害”改为了“过失致人重伤”,其态度的转变,成为网友关注的一大焦点。
对此,安翔推测,公安机关在侦破案件的过程中,应该是发现了见义勇为的因素,所以在公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中,改变了此前的说法。
“此举可能是为了给赵宇换一个‘罪名’,这样可以在确定是犯罪的基础上,为赵宇争取更轻的量刑。”安翔说。
不过,安翔也提出,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不应该如此模棱两可。如果执法机关认定其行为是犯罪,就要坚决办;如果认定其不是,也要摆脱思维惯性,敢于坚决认定正当防卫和见义勇为。
而针对网友对程序的疑问,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龙宗智告诉记者,公安机关对“罪名”的更正并不存在程序问题。“公安机关通过补充侦查,发现新的证据,经研究以后,是可以改变‘罪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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