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秦岭违建别墅,说起来是一桩“历史问题”。
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它的时间跨度实在是有点久。根据岛叔的小伙伴“经济ke”调查,20年前,这是一种自发行为,一些城里人赚了钱,到农村买地盖别墅。虽然在农村买宅基地不合法,但是执法不严,慢慢也就多了。
到了2002年前后,就有开发商开始参与别墅建设,成为一种商业开发行为。当时西安市普通商品房一平米800多人民币,一栋别墅就能卖到两三百万。显然,这不是给普通老百姓盖的。
虽然在之后的十几年内,陕西省、西安市多次出台相关条例,要求严控乃至禁止在秦岭开发房地产,但地方政府依然在大力招商,最终演变成以“文旅项目”走手续、实则大肆开发房地产的行为。
用西安市委书记王永康的话说,“通过市、区、县、规划、国土部门一路放水,逐渐把旅游项目演变成为房产和别墅项目。”——所以,即便看上去手续证照齐全,这批别墅绝大多数仍是违章建筑。
2014年5月,习近平第一次就秦岭北麓西安段圈地建别墅问题作出批示,要求陕西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关注此事。
但在陕西省市县三级,这份批示在传达落实的过程中层层空转。
专题片提到,“时任陕西省委主要领导”没有召开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也没有进行专题研究,简单批示了事;“时任省政府主要领导”也只是“进行了圈阅”。到了西安市,时任市长也只是在常务会间隙,将属地两名区县领导叫到走廊,简单口头布置。
20天后,成立的“秦岭北麓违建整治调查小组”,级别很低,“一位退居二线的市政府咨询员担任组长”;该组长对镜头说,“所有参加我小组的(成员)都是副手”。
换言之,对总书记的批示,陕西三级党委政府重视程度不够,配的资源也不够。这就埋下了4年内该事件拖而不解、禁而不绝的根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