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产货、进口货,统一接受召回监督
最近,市场监管总局和海关总署明确了机构改革后的召回管理职责分工。今后,两部门建立进口产品缺陷信息通报和协作机制。海关总署在口岸检验监管中发现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进口产品,依法实施技术处理、退运、销毁,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管理缺陷产品召回工作,通过消费者报告、事故调查、伤害监测等获知进口产品存在缺陷的,依法实施召回措施;对拒不履行召回义务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海关总署通报,由海关总署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局长黄国梁告诉本报记者:“这意味着,无论国内制造还是国外进口的产品,只要是以合法方式在中国市场销售的产品,都得纳入市场监管总局统一监督管理的产品召回管理范围。下一步,我们将抓紧完善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坚守质量安全底线,推动企业质量提升。”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召回公告,截至12月10日,今年共召回进口汽车9377辆,约占总数的1/3多。
最近,新能源汽车的质量监管成为工作重点。电动汽车更加环保,而传统汽车耗油量大的情况下光油钱就是一笔不小的花销,近年来很多顾客更偏向购买新能源汽车。但是,新能源汽车的安全问题也引起关注。数据显示,2018年已发生新能源汽车起火事件40余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10月底,市场监管总局已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启动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10起,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火灾事故现场调查5次,督促相关生产企业实施召回5次。其中,召回涉及5个企业24个车型的3.56万缺陷车辆。市场监管总局将继续针对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开展专项调查,开展信息共享机制研究,进一步提升缺陷判定技术和能力,加强召回监管。
消费品召回,别嫌麻烦
不仅在汽车领域,我国缺陷消费品的召回力度也在显著加大。
据了解,目前消费品召回主要包括儿童用品和电子电器产品。其中,儿童用品主要为儿童文具、儿童用纸制品、儿童鞋类、儿童服装等,电子电器产品主要为家用电器、照明电器、电信终端设备等。
自2016年1月1日《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相关部门已发布消费品召回1700余次,涉及产品超过9500万件。2018年,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问题线索,组织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开展了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缺陷技术分析,引导企业实施召回37次,涉及产品430万件,倒逼企业健全电源适配器及充电器安全技术要求。
不过,消费品召回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缺陷消费品召回依据的管理办法法律层级相对较低,调整的产品范围较小;随着新技术的不断应用和投放市场新产品的种类不断增多,缺陷识别与调查技术难度不断增加,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亟待健全。
从企业角度来说,企业主动召回的积极性不高。专业人士分析,这源于企业对召回认识不到位,心存疑虑,认为召回有损于企业自身形象,对发现的产品缺陷信息往往采取售后服务的方式处理。2017年在缺陷调查和行政约谈影响下实施召回的比例高达92%。
国际上消费品召回完成率普遍较低,经常是相关部门发出召回信息,但消费者或者没注意到、或者不太在意、或者嫌麻烦。中国同样存在这类问题。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就需要下功夫多做消费品召回公众宣传和消费者教育工作。比如,近年来,相关部门陆续发布危险弹射类产品、指尖陀螺、抽屉柜倾倒等消费预警29期,开展儿童用品安全教育主题活动8次,多渠道广泛传播召回相关知识,方便消费者快速准确地查询到召回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同时提醒消费者,在遇到产品安全事故、故障或发现产品可能存在缺陷时,应积极向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进行报告和反馈,以便工作人员更加及时、准确地开展缺陷调查和召回监督工作。同时,消费者应当在使用产品前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了解产品风险和隐患,从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本报记者 孔德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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