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一大批进口汽车整车停靠在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赣州国际陆港。
陈地长摄(人民视觉)
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卡罗拉汽车,共计13048辆;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江淮iEV5纯电动汽车,共计4248辆;日产(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英菲尼迪QX30汽车,共计5676辆……12月初,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召回信息,对约2.8万汽车实施缺陷召回。记者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了解到,目前中国已建立起包括汽车及消费品在内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为消费者系紧“安全带”,也推动生产者更加精益求精。
汽车缺陷召回渐成常态
缺陷产品召回是国际上对产品安全监管的通行做法,早在20世纪70年代前后,美国、日本等就陆续建立了产品召回制度。通过产品缺陷召回,能够有效保障消费者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今年是《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颁布实施的第14个年头。2004年,原国家质检总局联合发改委、商务部和海关总署颁布《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并于2004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这标志着我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正式建立。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质量发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18年10月21日,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712次,涉及车辆6741.83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1706次,涉及数量9593.69万件。“今年9月29日,因前悬架下控制臂衬套存在缺陷问题,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召回别克、雪佛兰、凯迪拉克3个品牌共14个车型332.7万辆汽车,这是迄今为止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实施召回规模最大的一次,将对产业发展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生重大影响。”
家住北京的程先生前些日子刚买了丰田卡罗拉汽车,近日接到通知车要被检修。“前两个月刚买的,没开多久,昨天就有客服人员打电话来通知我汽车有些问题要召回。”程先生说,客服人员解释说是前大灯有些问题会造成安全隐患,自己没有任何犹豫就答应下来。“关乎到自身安全的事情,肯定要积极配合。”
记者拨打天津一汽丰田汽车有限公司咨询热线向客服人员了解到,本次召回的搭载LED前大灯的卡罗拉GL-i智辉版车辆,是由于前大灯光束高度自动调节ECU的控制软件不当,导致在车辆后部降低时(车辆满载乘员等情况),ECU不能对光束进行正确的调节,会使对向行驶车辆驾驶员产生炫目感,因此存在安全隐患。
据了解,主动实施召回已逐渐成为汽车和消费品生产企业的常态化活动。缺陷产品召回作为一项涉及产品安全的事中事后处置措施,为相关企业提供了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引发的产品质量和安全改进的救济途径。而产品缺陷的发现则主要依赖于产品的市场表现和消费者的使用反馈。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发布的召回公告,记者对今年11月份中国汽车市场召回情况进行了梳理,发现该月共召回13次,涉及29个车型或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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