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 亮:“超报37元被处分”绝非小题大做
//www.workercn.cn2015-08-05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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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从湖北襄阳市纪委监察局获悉,襄州区发改局党组副书记张礼安因公出差,乘动车超标37元并报销车费被党内警告处分。(8月4日《新快报》)
因多报销37元的出差动车费,就挨了一记党内警告处分,在一些人看来确实有点冤,因为37元钱在谁看来都不叫钱,更何况还是因公出差。但是笔者认为,虽然多报的钱不多,可此事曝露出的问题却是不小的,在当前严反“四风”的形势下,给这位科级干部一记处分也是为了警示更多的人,绝非小题大做。
不管钱多钱少,张礼安同志的行为明显违反了公职人员出差报销的相关规定,按照规定中的要求,对公务人员出差超标准乘车的行为定性为违纪,所以给予其一记党内警告处分完全是按规定执行的,虽然超标的钱不多,但对这种行为的处罚就是如此,不存在从轻或从重的问题,是合情合理的。
给予张礼安超标报销差旅费的行为一记党内警告处分,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的体现,其最终目的不是要处分他,而是以此种方式来教育其他同志,给更多的人“纪律严明、按规矩办事”的警示,引导他们遵守规矩、照章办事,从而形成良好的工作生态环境。
处分张礼安也是为了防微杜渐,起到早发现早治疗的作用。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超报37元差旅费,虽然不算大事,但是从多个贪腐官员事例来看,其贪腐行为往往是从小处开始的,随着职位的不断升高和权力不断增大,贪腐的数额也会越来越大,因为事物的发展都有一个从小到大、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如果在质变之前不及时阻止,就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总之,处理多报销37元差旅费的张礼安,绝非小题大做,虽然此事涉及金额不大,但是被处分却也一点不冤。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广大党员干部在关注此事的同时,一定要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纪律和规定,千万不能因贪小便宜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编辑:曹茂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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