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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智全:依法打击网络违法信息应成常态
//www.workercn.cn2015-06-25来源: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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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如治病需要找准病根方能对症下药一样,铲除网络违法信息孳生的土壤,也需要从多个层面反思网络空间违法信息蔓延的深层次诱因

  日前,记者从国家网信办获悉:2015年5月,国家网信办所属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各地网信办举报部门和主要网站共收到网民举报174.8万件,经审核,有效举报141.9万件,共处置122.8万件,举报受理量首次突破百万件(6月24日《人民日报》)。

  违法信息的多寡,是网络世界是否清朗健康的晴雨表。月举报量突破百万件、淫秽色情类有害信息占比58.8%、政治类有害信息占比24.4%、诈骗类有害信息占比7.3%……一组组令人惊诧的数据,足见网络空间污染之严重。净化网络环境,确保网络空间风清气正,已是刻不容缓。

  正如治病需要找准病根方能对症下药一样,铲除网络违法信息孳生的土壤,也需要从多个层面反思网络空间违法信息蔓延的深层次诱因。首先,某些不法分子“无利不起早”的贪婪,让情绪的宣泄和利益的角逐有了任性的冲动;其次,某些网民不负责任的“睁眼说瞎话”,以讹传讹,推波助澜,加剧了网络违法信息的恶性循环;再次,依法打击尚未形成常态,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网络违法信息的久治不愈。故此,根治网络违法信息,不能寄希望于某个环节的单兵突进,而是需要监管部门、网民和司法机关多方共同努力。

  根治网络违法信息,须强化监管之责。监管不力,恶果难除。鉴于互联网的监管涉及众多部门,相关监管部门不能相互推诿,甚至“踢皮球”。消极作为或者不作为式的执法,只能是为虎作伥。相关部门必须主动担当,各司其职,形成合力,不满足于下不为例和“罚酒三杯”,通过积极作为,让防范网络违法信息的壁垒固若金汤。同样,作为第一道防线的网站经营方,更不要一味追求眼球经济、忽视社会效益,而要以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为己任,切实加强对各类信息的甄别和监测,真正把好净化网络空间的第一道关口。

  根治网络违法信息,须强化网民之责。网络无边界,但法律有底线。不违法发布和传播网络信息,乃网民基本责任。网络违法信息的蔓延,与某些网民有意无意的推波助澜息息相关。实践证明,没有某些网民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以讹传讹,无论多么冠冕堂皇的网络违法信息,终究只能是徒具肥皂泡式的华丽外衣。作为有责任的个体,网民必须坚守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理念,从我做起,不轻信盲从,坚决不碰高压线,群策群力,对网络违法信息当头棒喝,群起而诛之,从而让网络违法信息胎死腹中。

  根治网络违法信息,须强化法律威慑。网络违法信息混淆是非、颠倒黑白,让网络空间乌烟瘴气,已成社会毒瘤,必须依法严惩。目前我国关于管理网络的相关规定,已经囊括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等多个层次,并且还出台了《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司法解释,共同形成了解决互联网相关法律问题的裁判规则体系。这些规范和裁判规则体系共同织就了惩治网络违法信息的恢恢法网,为依法铲除网络违法信息的孳生土壤提供了充分的、操作性极强法律依据。司法机关应充分运用现有的法律法规,及时亮剑,依法打击网络空间发布或传播违法信息的违法犯罪行为,让隐匿网络的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严惩,确保法律的达摩斯克利剑成为网络净土的守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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