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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除夕放假”不如增加节假
//www.workercn.cn2014-12-08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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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析

  理当增加节假日

  网民的吐槽,除了文化心理冲突的别扭之外,恐怕也有假期不够下意识抱怨。显然,在无法同步满足的前提下,自然会招致公众的非议。这好比被子只有那么长,盖住了脚就盖不住胳膊,靠拉被子一样在腾挪上做文章,注定会顾此失彼,最好的办法当然还是补上一截。这意味着,即便是春节三天假回归到从除夕开始,满足国民对传统习俗的心理需求,也不过是选项有限的次优选择。

  民意的假期渴望需要尊重,而共同的文化情结亦需要珍惜。换言之,春节放假未必真的需要纠结于3天,在固守法定假期总量上抱残守缺。于事实来讲春节4天假与3天假没有任何实质区别,这个时段具有稳定性,而且前后的作息如何调整,各种行业都富有弹性。如此,既然大家都想要,给个名分又何妨呢?当然,这也反映出法定节假日无法承载国民休假权益的诉求,假期安排的变动容易引发群体的不适,治本之策依然是健全劳动者能够自由支配的带薪年假制度。(房清江)

  放假与否不重要

  再好的制度安排,也不可能十全十美;更何况,本来就众口难调。可见,坊间质疑“除夕不放假”,与其说是未能读懂假期安排所蕴含的政策善意,不如说是在享受到“隐性假期”之后的一种矫情。

  在2008年前,即便是除夕未纳入法定假,但地方政府出于人文关怀,也将除夕视为“准假期”,并已在各地约定俗成。从2008年开始,将除夕纳入法定假,表面上看,除夕放假变得“名正言顺”了,但实际上却造成了国家法定假同地方“准假期”重叠,对于公众来说,等于白白浪费了一天的假期。正是看到了这一弊端,2014年假期安排“除夕不放假”,一方面,充分尊重地方的传统风俗,特别是地方的放假自主权;另一方面,在不影响假期安排的基础上,等于春节给公众多放了一天假。

  地方政府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定假期安排的前提下,对于除夕这个重大节日,做好“准假期”的制度安排,让公众充分享受到国家“恩赐”的春节假期福利。(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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