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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虑未消,吐槽不止,相关部门继续听取民意,才能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
昨天,一条给深圳车主的利好消息在网上迅速扩散——深圳路边临时停车收费下调啦。许多车主应该都借此机会重温了一次四则运算,或许结果虽无“赚到了”的喜悦,但至少也有“少割肉”的欣慰吧。
按照新的收费标准,头3个小时内收费统一减40%,3小时后的收费维持现状不变。如果是短时间内把车停在路边的话,比停在停车场省钱。当然,如果长时间停在路边,那另当别论。除收费标准下调之外,非工作日路边停车收费起始时间也从7:30延后到10:00,担心“躺着把钱花了”的车主可以睡个好觉了。
虽然市道交中心抛出的这份降费礼包算不上重大利好,但与原方案相比无疑前进了一步。而方案的调整,基于广泛听取并吸纳民意。众所周知,在路边停车收费实施后一段时间,市民对收费模式、标准和操作程序纷纷吐槽。市道交中心多次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交通专家、媒体记者和市民,举行现场体验日等活动,并通过电话、网站、微博等多种渠道征求民意。虽然新的收费标准与民众愿望仍存差距,但相关部门尊重民意的态度值得肯定。
对路边停车收费,民众的吐槽还远未到平息之时。有人质疑,城市道路是用大家交的税修建的,车主也通过交燃油税支付了养路的费用,那为啥在本应属于大家的公共道路停车还要交钱呢?如果说设置路边停车位是为了解决临时停车难,那不收费也是可行的,为什么非要收费呢?如果说路边停车收费是为了提高用车成本从而引导市民多坐公交,那么,在停车场泊位紧张的情况下再开辟路边停车位这一新的资源本身就值得掂量,因为这一举措本身就存在着“欲拒还迎”的矛盾。
疑虑未消,吐槽不止,相关部门继续听取民意,才能找到各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客观而言,深圳市相关部门在深圳已实行小汽车限牌措施的情况下,能够降低路边停车收费标准,从而不再让路边停车收费承担原先设计的那么重的调控小汽车数量的任务,这一因应实际的调整是积极的,也释放出了让利于民的善意。但随着城市交通完善度、公交分担率和拥堵状况的变化,这样的调整应当继续下去。
应当说,路边停车收费并不具有天然正义性,它只是在暂时难以消除的道路资源紧张情况下的一项权宜之计。它既像是为了调控小汽车数量,又似在增加停车位供给,关键是还收钱。收费到底为什么,干什么,这些方面都须多听民声,如此收费才能更温柔,或许,不收费才是最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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