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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交通运输部公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俗称专车新规。其中核心内容是把网络约租车纳入出租车范围,按照对传统出租车的监管思路进行监管。
新规公布后,有舆论认为此举意味着包括网络专车在内的网络约租车行业的生存空间将受到挤压。作为管理协调传统出租车行业与网络专车行业的产物,新规是否就意味着传统出租车行业取得了胜利?
表面看来,似乎如此。因为新规在给网络专车平台合法身份的同时,把出租车分为巡游出租车和网络预约出租车,后者车辆的性质是客运出租,需要领取营运证,这意味着私家车将被排斥在专车行业之外,如果变更车辆为营运性质,则车辆报废年限为8年,加上网络预约出租车只能从事网络预约业务,不能从事巡游业务,而巡游出租车不受此限。这样一来,网络预约出租车本身的吸引力和竞争优势将大大降低。
但是,众所周知,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低、高峰时段打车难等问题突出,因此全国范围内正在酝酿出租车行业改革,此次交通运输部一并公布《关于深化改革进一步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也表示将积极推动互联网技术的应用,通过“出租汽车+互联网”,实现传统出租汽车转型升级。
如果仅仅对网络约租车放开一个狭窄的口子,则根本形成不了对传统出租车的有力竞争、推动传统出租车的服务水平提升,增加数量有限的网络预约出租车对于解决打车难问题可谓杯水车薪,至于实现传统出租车向互联网的转型升级,缺乏外界因素的倒逼,有可能沦为一句空话。
传统出租车行业如果单纯只是试图阻击网络专车业务的冲击,实际上只是一种徒劳之举。从历史来看,所有保守与新兴事物的博弈,最终结果无一例外都是新兴事物取得胜利。从现实来看,传统出租车行业在应对网络专车的冲击过程中可谓被牵着鼻子走。新技术、新模式层出不穷,专车之后快车、顺风车等迅速出现,未来可能还会有更多新业务形态出现。仅顺风车等拼车模式,目前已经开始冲击传统出租车行业,而且若要准确区分公益互助性拼车和以营运为目的的拼车,难度远远大于限制专车。
所以,此次专车新规绝不意味着传统出租车行业的胜利。出租车行业的变革需要正视网络约租车的挑战,积极主动应对。▲(作者是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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