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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扬子晚报》报道,有乘客在乘坐高铁时,在餐车上遭遇“强制消费”——如果坐在餐车里,就必须要买杯一次性纸杯盛着的价值88元的茶水,不买就被驱逐,这不仅有宰客之嫌也涉嫌强买强卖。除了“天价茶水”,高铁上的盒饭销售也频现怪象,有旅客想在高铁上买盒饭,却发现只有65元和95元两种价位的,对明确规定必须供应的15元低价盒饭,工作人员却辩称“卖完了”。
这些怪象令乘客忿忿然。一方面,应看到高铁上的茶水、盒饭等经营,是在商言商,必然遵循商业逻辑,有逐利的动机,不可能要他们当公益慈善家;另一方面,本是餐车何以变成茶吧?茶价、盒饭该不该定那么贵?早在2007年,当时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曾公开表示,列车餐车是供旅客用餐的,如果餐车改为其他的用途,来买卖座位,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由是观之,擅自将餐车变为茶吧,已涉嫌违规。
高铁不是高价铁路,也不是“贵族专列”,更不能把乘客当“唐僧肉”。“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无论是高铁上的茶水还是盒饭,都必须合法经营,不能违法,也不能违规。正如列车必须在轨道上行驶一样,高铁上的经营服务也必须在法治轨道上行驶,那些掉进钱眼里的餐车经营能给铁路部门带来好口碑吗?
高铁经营,市场化是企业属性的必然,但是过度市场化就会留下种种隐患。应看到,高铁走市场化之路,大方向没有错,但针对已经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管之责的铁路总公司有责任及时出手铲除,关键是要铲除滋生问题的土壤。高铁毕竟也是客运列车,还是应当在服务上下功夫,这也是许多乘客为什么怀念上世纪80、90年代列车客运服务的原因。那时候的客运列车尽管旧点、慢些,但乘务员笑脸迎客,端茶倒水,打扫卫生,其温馨的服务态度令人难以忘怀。
高铁经营服务应以人为本,以乘客为中心,切莫“见利忘义”,这应当是经营者的基本遵循,也是最基本的法治底线。习近平总书记说过,企业在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过程中,需要不断回报社会,感恩社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其实,承担社会责任的前提就是合法经营,诚信经营,如果只追求经济效益而忽略了社会效益,这样的企业能走多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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