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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海宁:“阳光治污”,确保媒体监督在场
//www.workercn.cn2015-04-07来源: 华西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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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监督关乎公众相关权益和公共利益,在环境治理上,必须进一步落实媒体的监督权利,创造监督条件。惟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上挤压弄虚作假的空间。

  甘肃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向腾格里沙漠腹地违法排放污水事件不久前被曝光。记者调查发现,荣华工贸排放的污水虽然大部分已被抽走,但留存的污水仍有数个足球场大小。而更令人心惊的是,荣华工贸对部分污染地直接进行了填埋处理,部分污水和底泥已被掩盖在厚厚的泥沙之下。在记者的采访过程中,照片被删,还一度被限制人身自由。(4月6日《长江商报》)

  尽管荣华工贸污染腾格里沙漠,之前媒体已有报道,而且事件似乎已经在向好的方向转变,比如,荣华工贸被罚300余万元,当地有关部门负责人被追责。但这条报道所揭示的问题仍令人震惊。此前媒体报道称,留存的污水大部分已运至污水处理厂处理完毕,对底泥的处理将待专家论证后再实施。然而,这次记者却发现,该厂并没有将所有的污水底泥进行无害化处理,而是直接采用了就地掩埋。

  另一个让人震惊的地方是,当地有关方面对记者的正常采访采取了粗暴干涉。如果是排污企业依法依规治理,为何要限制记者正常采访?如果把“底泥就地掩埋”与“记者被限制人身自由”联系起来,不得不让人怀疑当地治污存在不可告人的猫腻。

  按理说,荣华工贸污染腾格里沙漠已是“天下皆知”,且受到惩罚,不应该再做“底泥就地掩埋”这样的蠢事,然而,还是“贼心不改”。按理说,武威市、凉州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已被停职并接受审查,其他部门应该吸取教训,老老实实督促企业整改,但却充当着遮掩丑闻的角色。

  这或许是当下环境治理的一个现实缩影。即,企业在排污时毫无法治意识、环保意识,在被查后治污也不老实,而是想办法节省成本、掩人耳目。地方政府不仅在企业排污时充当“睁眼瞎子”,在企业治污时既不履行监督职责,而且还当企业“帮凶”。如此这般,环境如何好转?

  排污企业把“底泥就地掩埋”与当地有关方面限制记者人身自由,至少给我们三点启示:其一,不应该让排污企业去治污,而应该交给专门的第三方治污,由排污企业负担所有治污成本。这是因为,排污企业去治污不仅容易捣鬼,而且治污也不专业。

  其二,治污过程必须多级环保部门在场监督。即治污不是企业自己的事,不能任由企业去治污,而是要由权威机构确定治污方案,根据污染情况,由各级环保部门对治污全程进行有效监督。如果治污造假,不仅要追究治污者的责任,更要追究监督者的责任。

  其三,以“阳光治污”确保媒体监督在场。媒体监督关乎公众相关权益和公共利益,在环境治理上,必须进一步落实媒体的监督权利,创造监督条件。惟有如此,才能最大程度上挤压弄虚作假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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